深度评论如何让公民不再跪求死亡证明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桂林社区的秦先生向记者求助,称其岳父于12月24日晚心脏病突发去世,25日因没有死亡证明无法火化,为此他跑了4个单位并下跪才办到一张盖章不全的死亡证明,但还是错过了当天的火化时间,不得不将岳父尸体先冷冻起来。(12月28日《法制晚报》)

  此条新闻受到网友热评,多数网友普遍认为,在办证过程中,单位之间相互推诿,职责不清。我们说,月有阴晴圆缺,人有生老病死,死亡是经常发生的事,开证明应该是一个常态,为什么要跑4个单位,并且要下跪才能开出一个死亡证明,男儿膝下有黄金,不是为了让老人早日入土为安,秦先生岂肯下跪?其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和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已经明确,在医疗机构死亡的,由医疗卫生单位出具医学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或医疗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正常死亡的,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者,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居委会出具证明。

由于无证明,殡仪馆拒绝火化,家人不得不冰冻逝者的遗体等死亡证明。这条新闻说明调整工作制度和服务规范,提供包括办理死亡证明在内的公共服务有待规范。在互联网+的时代,办事单位应形成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协作,因为死人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人一旦走上黄泉路,涉及死亡证明的事宜就会接踵而至,注销户口、社保、保险、民政、殡葬等部门哪一个不需要死亡证明?那么,何不整合信息和服务资源,使死亡证明等公共服务项目,在一个共享的信息里就可以查询呢?

  笔者认为,不妨将死亡证明纳入公共信息共享管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查询。而且,这种服务是全方位的,包括遗体火化、户口注销、社保继承,保险办理等等。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服务效率。(周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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