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撰写《晚明大变局》这本书,并非心血来潮。大约十年前,我在《解放日报》的学术版发表一篇几千字的文章,题为《晚明的大变局》,主旨是:近来人们常说“晚清的大变局”,殊不知,晚明也有大变局。希望引起人们的注意。但这篇文章似乎没有什么反响,于是我立志要写这样一本《晚明大变局》。这十年间,阅读、收集各种史料,参考前人的研究成果,增补自己已有的认知,逐渐集中于六个问题,也就是诸位现在看到的,本书的六个章节。从各章的标题可以约略看到各个方面的“大变局”:“海禁—朝贡”体制的突破;卷入全球化贸易的漩涡;江南市镇:多层次商品市场的高度成长;思想解放的浪潮;西学东渐与放眼看世界的先进中国人;新气象:文人结社与言论。
晚明的大变局自然不是中国内部悄悄发生,而是有世界背景的,或者说是在世界潮流的激荡下逐渐显现的。
15世纪末至16世纪初,世界历史出现了大变局,历史学家称为地理大发现时代,或大航海时代。欧洲的航海家发现了绕过非洲好望角,通往印度和中国的新航路;越过大西洋,发现了美洲新大陆。这些发现,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始,西方历史学家把它作为中世纪与近代划分的里程碑。这一转折,最值得注意的是,“全球化”初露端倪。从此,人类的活动不再局限于某一个洲,而是全球各大洲;人类的视野不再是半个地球,而是整个地球。中国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
葡萄牙人绕过好望角进入印度洋,占领印度西海岸的贸易重镇果阿、东西洋交通咽喉马六甲,以及香料群岛,从年(嘉靖三年)起,在中国东南沿海进行走私贸易。当他们获得澳门贸易的许可后,澳门开始成为沟通东西方交往的商埠,把中国市场卷入全球贸易网络之中。澳门—果阿—里斯本之间的远程贸易,澳门—长崎贸易,澳门—马尼拉贸易,输出以丝货为主的中国商品,输入以白银为主的外国商品,人们概括为“丝—银贸易”。
西班牙人到达美洲以后,绕过美洲南端,横渡太平洋,来到菲律宾群岛。年(万历八年)以后,西班牙的马尼拉当局,为生丝、丝织品、棉布等中国商品找到了一条通往墨西哥的贸易航路——太平洋丝绸之路,这就是驰名于历史,持续两百年之久,沟通菲律宾马尼拉与墨西哥阿卡普尔科之间的大帆船贸易。声名远扬的“马尼拉大帆船”,运去的是以丝货为主的中国商品,运回的是墨西哥银元。
无论是葡萄牙、西班牙,还是后来的荷兰,在与中国的贸易中,始终处在逆差之中。正如德国学者弗兰克在《白银资本》中所说:“外国人,包括欧洲人,为了与中国人做生意不得不向中国人支付白银,这也确实表现为商业上的‘纳贡’”;“‘中国贸易’造成的经济和金融后果是,中国凭借着在丝绸、瓷器等方面无与匹敌的制造业和出口,与任何国家进行贸易都是顺差。因此,正如印度总是短缺白银,中国则是最重要的白银净进口国,用进口美洲白银来满足它的通货需求。美洲白银或者通过欧洲、西亚、印度、东南亚输入中国,或者用从阿卡普尔科出发的马尼拉大帆船直接运往中国。”根据他的研究,16世纪中期至17世纪中期,美洲生产的白银吨,日本生产的白银吨,最终流入中国的白银达到吨至吨,约占世界白银产量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有的学者认为,通过贸易渠道,全世界白银的一半最终流入中国。不管具体数据有什么差异,巨额白银流入中国流入中国是确凿无疑的,任何人都不能不承认,它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辉煌。
在全球化贸易浪潮频频袭来之际,大明王朝的统治者依然沿袭着开国皇帝朱元璋制定的海禁政策,禁止人民私自出海与外国商人贸易。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贸易双方都不遗余力地冲击这条禁令,东南沿海走私贸易非常兴旺。走私与海禁较量的结果,终于使得统治集团明白,时代的潮流不可阻挡,海禁政策已经不合时宜。隆庆元年(),福建巡抚涂泽民上疏,请求朝廷开放海禁,准许人民前往东西二洋贸易。朝廷权衡利弊得失之后,批准了这个建议。在东南沿海的港口,设立海关,向从事对外贸易的商船征收关税,使得“私贩”转化为“公贩”,走私贸易转化为合法贸易。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转折,显示了晚明时代对外开放的胸襟。
各种力量的作用,铸就了晚明对外贸易的辉煌。正如全汉昇所说:“中国的丝织工业,因为具有长期发展的历史背景,技术比较进步,成本比较低廉,产量比较丰富,故各种产品能够远渡太平洋,在西属美洲市场上大量廉价出卖,连原来在那里独霸市场的西班牙丝织品也要大受威胁。因此,当西班牙帝国自欧洲本部扩展至美洲和菲律宾后,中国丝货的输入美洲,竟引起西班牙国内丝织业者与海外殖民者间的严重冲突。这一事实告诉我们:在近代西方工业化成功以前,中国工业的发展,就它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来说,显然曾经有过一页光辉灿烂的历史。”
而创造这一页光辉灿烂历史的正是晚明的江南,具体地说,是江南的丝绸业市镇。太湖流域的丝绸业市镇,其四乡以出产一生产优质生丝而闻名于世,统称为“湖丝”,它的著名品牌“辑里丝”(七里丝),就是以南浔镇的辑里村(七里村)为中心的地区出产的“湖丝”,在国际市场上享有极高的声誉,成为各国商人争购的抢手货。用这种“湖丝”织成的各色绸缎,也是行销海内外的名牌产品。或者从福建的月港销往马尼拉,再由马尼拉大帆船横渡太平洋,运往美洲;或者从澳门销往印度的果阿,再转销欧洲。外销商品中,仅次于丝货的棉布,主要产地也在江南,江南的棉布业市镇出产的精品棉布,号称“衣被天下”,不仅行销全国,还远销海外。年代至年代,中国商人运往马尼拉的商品,排在首位的是生丝、绸缎,其次就是棉布、夏布。中国的棉纺织品还由马尼拉大帆船运往西班牙的美洲殖民地,早在16世纪末,中国棉布已在墨西哥市场上排挤了西班牙货。年,从澳门开往日本长崎的葡萄牙商船运去匹棉布,见于博克瑟(C.R.Boxer)的著作。其实,中国的徽州海商,早已从宁波走私棉布前往日本。刊印于嘉靖四十一年()的《筹海图编》就已记载,运往日本的中国商品,第一位是生丝,第二位是丝绵,第三位就是棉布。而这些棉布的产地就是江南的棉布业市镇。
随着欧洲商人的步伐,以利玛窦为代表的耶稣会士来到中国,通过澳门这个渠道,进入中国。他们在传播天主教的同时,传播欧洲文艺复兴以来的科学文化,不仅使得中国在文化上融入世界,“西学”以前所未见的巨大魅力,深深吸引一大批正在探求新知识的士大夫们,短短几年,就掀起了西学东渐的高潮。无怪乎西方学者把利玛窦称为“科学家传教士”,中国士大夫则把他叫作“西儒利氏”。
梁启超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说:“中国知识线与外国知识线相接触,晋、唐间的佛学为第一次,明末的历算学便是第二次。”佛学传入对于中国文化影响之深远,人所共知;而明末西学东渐的影响可以与之媲美,或许更胜一筹,使得中国人看到了欧洲先进的天文历算、数学物理、农田水利、机械制造等领域的新知识。
在耶稣会士的影响下,中国人开始真切地了解世界,涌现出第一代放眼看世界的先进中国人:瞿汝夔、徐光启、李之藻、杨廷筠、王徵、方以智等,他们与耶稣会士合作编译各种欧洲科学著作,向国人普及新的科学理念,一时间钻研西学蔚然成风。裴化行神父在《利玛窦神父传》中说,16世纪的中国出现了一场文化伦理革命,其先锋“并不是出国考察者,因为谁也不能走出帝国之外去异邦寻求这些新科学,他们只是译者或编者,是他们让读者得以接触外来的著作”。他推崇瞿汝夔“把西方文明的成就系统引入远东世界”;赞扬与利玛窦合作翻译《几何原本》的徐光启,可以和英国人文主义最纯净的代表人物托马斯·莫尔相媲美。徐光启起用耶稣会士修订历法,编成《崇祯历书》,吸收欧洲先进的天文学知识,使中国传统天文学转型,开启了中国人认识宇宙的新阶段。李之藻把利玛窦的《坤舆万国全图》刊刻出版,并且加上许多文字说明,打破了中国传统的“天圆地方”的观念,让中国人认识到人类居住的地方其实是一个圆球,中国只是地球的一小部分。从艾儒略的《职方外纪》,人们知道了地球上有五大洲,大大开拓了士大夫的眼界,改变了中国人的世界观。
崇祯五年()浙江宁波的天主教徒朱宗元把中国与欧洲相比较,感慨系之:“天载之义,格物之书,象数之用,律历之解,莫不穷源探委……则我中土之学问不如也”;“自鸣之钟,照远之镜,举重之器,不鼓之乐,莫不精工绝伦,我中土之技巧不如也”;“土地肥沃,百物繁衍,又遍贾万国,五金山积,我中土之富饶不如也”。人们在惊讶之余,不能不反思,以老大自居的天朝,应当急起直追了。
西学东渐的成功,还得归功于晚明社会提供了一个宽松的接受氛围。周振鹤教授说,此次天主教来华的运气比较好,客观环境正处于晚明“天崩地解”时代,有利于基督教义的传播。王阳明心学的兴起,大大解放了读书人的思想。思想愈解放,就愈需要新的资源。天主教传教士的传教活动除了其他吸引力,新鲜感本身就是一种号召。晚明的中国大环境让传教士们感觉到如鱼得水。
王阳明思想的精髓,可以用他自己的一句话来概括:“夫学贵得之心,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之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他认为,学问是天下的公学,不是朱子可以私有的,也不是孔子可以私有的,拒绝拜倒在圣贤和经典的脚下。明中叶思想界沉闷而无新意,科举取士都以宋儒朱熹对儒家经典所作的注释作为考试的标准答案,士子们没有自觉、自由的思想。王阳明的大声呼喊,掀起了思想解放的浪潮。此后,人才辈出,都以追求思想自由为旨归,形成波澜壮阔的个人主义与博爱主义的思潮。
王阳明的大弟子王畿,把师说发扬光大,主张学贵自得,“不从人脚跟转”。王门的另一大弟子王艮,高唱“六经皆注脚”。所谓“六经皆注脚”,顾宪成把他解释为“六经注我,我注六经”。从儒家经学的正统立场来看,这显然是大不敬。但是那种“原教旨主义”,使得人们的思想僵化,只知背诵教条,人云亦云。要想打破牢笼,自由思想,“六经注我,我注六经”是必然的选择。经典的生命力就在于与时俱进,不断赋予新的解释,为我所用。王门后学宣扬“不从人脚跟转”、“六经皆注脚”,被正统派视为“非圣人之道”,斥为“异端”。王艮反唇相讥:“圣人之道无异于百姓日用,凡有异者,皆谓之异端。”与“非圣人之道”的衡量标准唱反调,主张“百姓日用”才是衡量是否“异端”的标准。李贽也被贬为“异端”,他的应对策略更为巧妙、机警,扬言说,既然假道学把我看作“异端”,索性以“异端”自居,我行我素。他著书立说,大胆地责问:为什么千百年来无是非?答案只有一条:“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故未尝有是非”。振聋发聩,令思想界“莫不胆张心动”。
冲破思想的桎梏,挣脱名教的牢笼,思想解放的浪潮滚滚而来,思想界流派纷呈,讲学之风盛行,互相辩驳诘难。有了这样的氛围,使得西方科学文化得以顺利地传播、弘扬,培养出了一大批放眼看世界的先进中国人。
一个启蒙时代来临了。
更多的士子、文人有了自主意识,文人结社蔚然成风。在经济文化最为发达的江南,涌现出许多文社,其中以常熟的应社、松江的几社和活跃于江南的复社最为有名,影响所及,遍于全国。学人们以文会友,以友辅仁,畅所欲言地交流心得,无所顾忌地高谈阔论,成为晚明社会一道明丽的亮色。复社鼎盛时期,拥有三千多成员,遍布全国各地,主要集中于太湖周边的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嘉兴、杭州、湖州等最为富庶的七府之地(有一千二百多人),其中又以苏州府为最多(有五百多人)。崇祯六年()春,复社在苏州虎丘举行大会,盛况空前,陆世仪《复社纪略》写道:“先期传单四出,至日,山左、江右、晋、楚、闽、浙,以舟车至者,数千余人。大雄宝殿不能容,生公台,千人石,鳞次布席皆满,往来丝织。游于市者,争以复社会命名,刻之碑额。观者甚众,无不诧叹:以为三百年来从未一有此也!”岂但三百年来所未有,此后也不曾再有,简直是空前绝后,令人叹为观止。
德国学者耶格尔(FriedrichJaeger)在《德国历史中的记忆文化》中,意味深长地指出:“历史意识并非只瞄向过去,历史恰恰是为了未来而回顾往事。”提出晚明的大变局,并不是故意耸人听闻,而是希望人们放宽历史的视野,回过头去看一看16世纪至17世纪的中国曾经发生的巨变,不仅对于重新评估晚明史,而且对于看清近代史以及当代史,都有莫大的好处。
第一章“海禁—朝贡”体制的突破
一海禁政策与朝贡体制
1.严禁“交通外番,私易货物”的海禁政策
明朝建立以后,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禁止人民私自出海,与海外各国交往,当然包括民间贸易往来。
洪武四年(),几乎同时颁布两道禁令。一道是:“仍禁濒海民不得私自出海。”另一道是皇帝对最高军事长官——大都督府臣——的训诫:“朕以海道可通外邦,尝禁其往来。近闻福建兴化卫指挥李兴、李春私遣人出海行贾,则濒海军卫岂无知彼所为者乎?苟不禁戒,则人皆惑利,而陷于刑宪矣。而其遣人谕之,有犯者论如律。”
洪武十四年()重申:“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
洪武二十三年(),皇帝给户部发去“申严交通外番”的禁令:“中国金银、铜钱、段匹、兵器等物,自前代以来不许出番,今两广、浙江、福建愚民无知,往往交通外番,私易货物,故严禁之。沿海军民官司纵令私相交易者,悉治以罪。”
洪武二十七年(),禁止民间用外国香料外国货物,禁令称:“沿海之人往往私下前往诸番国,贸易香料货物,引诱蛮夷为盗,命礼部严禁。今后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将置之重法。”
洪武三十年()重申:“禁人民无得擅出海与外国互市。”
永乐时期把太祖高皇帝的禁令视为祖宗法度,仍然禁止沿海人民私自出海。明成祖朱棣即位之初,在诏书中申明:“沿海军民人等,近年以来往往私自交通外国,今后不许,所司一遵洪武事例禁治。”永乐二年()又下令禁止民间制造海船,原有海船全部改为平头船;并且要沿海有关部门,严防海船出入。一般人误以为郑和下西洋意味着海禁政策似乎已经取消,其实大谬而不然。郑和下西洋是国家行为,目的在于“宣教化于海外诸番国”。庞大的郑和船队出海远航,并不意味着民间船只也可以自由出海。这一时期以及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海禁政策并没有取消。
与海禁政策相配合的是朝贡体系。明成祖朱棣刚刚登上皇位,就对派往日本、东南亚、印度的使节说:“太祖高皇帝时,诸番国遣使来朝,一皆遇之以诚,其以土物来市易者,悉听其便。或有不知避忌而误干宪条,皆宽宥之,以怀远人。今四海一家,正当广示无外,诸国有输诚来贡者听。尔其谕之,使明知朕意。”王赓武在《永乐年间(—)中国的海上世界》一文中引用这条史料之后,作了这样的评论:“他(永乐皇帝)延用了父亲的政策,把所有的贸易都看作进贡体系的一部分。中国与海上世界的关系,与它同陆上世界的关系,仍然存在着差别。陆上贸易基本上是与蒙古人以及边境上的其他民族之间的马匹交易,马是中国所需要的。作为交换,中国人提供各种各样的货物,最主要的还是茶、丝和纺织品,还有中国制造的其他商品。但是在南方海外,就没有这种经济动机。南方提供的东西对中国的经济没有什么是至关重要的,大多数商品只能说是异国特产。一些东西,例如胡椒、大米和各种香料是中国所需要的,但需要量不大。中国不依赖于其中的任何一种商品……所有的贸易都应通过进贡体系开展,这是永乐皇帝的父亲的决定,永乐皇帝加强了这一体系而没有做任何的变动。”
海禁政策严禁人民私自出海与外国贸易,只留下了一个官方的通道,保持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不过它被严格的限制在朝贡体系之内。正如王赓武所说:“同外部世界的关系,一切都通过进贡的形式表现出来。从官方角度来说,进贡也是唯一可行的外贸形式。……强调所有的对外关系都是臣民与君主的关系,强调所有的礼物都是送给中国皇帝的贡品,皇帝送出的礼物则被看做居高临下的皇帝赐给臣服的统治者的礼物。”
所谓官方的通道,就是洪武三年()设立的宁波、泉州、广州三个市舶司,此后虽然一度关闭了这三个市舶司,但是永乐元年()重新开放这三个市舶司,并且在这三个市舶司所在地,设置宾馆招待外国朝贡使节。宁波的宾馆叫做“安远”,泉州的宾馆叫做“来远”,广州的宾馆叫做“怀远”,一概带有居高临下的口吻——安抚与怀柔。这些宾馆的职责,除了接待朝贡使节,还附带转运朝贡方物,安排随船外国商人与当地中国商人在宾馆附近进行有限制的小额贸易。
负责朝贡事宜的礼部,先后在首都南京和北京设置接待使节的宾馆——会同馆,安排各国使节朝见皇帝,献上贡品之后,领取皇帝的赏赐,一应礼仪完成之后,允许随船外国商人与中国商人在会同馆附近进行贸易,时间是三天或五天,只有朝鲜和琉球可以超过三五天的限制。
关于会同馆,万历《大明会典》是这么记载的:
旧设南北两会同馆,接待番夷使客。遇有各处贡夷到京,主客司员外郎、主事轮赴会同馆,点视方物,讥防出入……凡贡使至馆,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四夷归化人员及朝贡使客,初至会同馆,主客部官随即到彼点视正从,定其高下房舍铺陈,一切处分安妥,仍加抚绥,使知朝廷恩泽。
关于会同馆的贸易,万历《大明会典》有具体的描述:
各处夷人朝贡领赏之后,许于会同馆开市三日或五日,惟朝鲜、琉球不拘期限。俱主客司出给告示,于馆门首张挂,禁戢收买史书及玄黄、紫皂、大花、西番莲、段匹,并一应违禁器物。各铺行人等将物入馆,两平交易。染作布绢等项立限交还。如赊买及故意拖延,骗勒夷人久候不得起程,并私相交易者,问罪,仍于馆前枷号一个月。若各夷故违,潜入人家交易者,私货入官,未给赏者量为递减……凡会同馆内外四邻军民人等,代替夷人收买违禁货物者,问罪,枷号一个月,发边卫充军……私将应禁军器卖与夷人图利者,比依“将军器处境因而走泄事情者律”,各斩,为首者仍枭首示众。
这就是朝贡贸易。它与一般贸易截然不同,有着严格的限制,不仅时间、地点有限制,而且贸易物品也有限制。把武器列入违禁货物名单,似乎可以理解,把史书与中药材乃至纺织品也列入违禁货物名单,有点匪夷所思。难怪民间走私贸易都瞄准了这些“违禁货物”,生意做得十分兴旺。
2.俯视周边的朝贡体制
所谓朝贡,有着悠久的历史,明朝继承了这一传统。历朝皇帝以中央之国的姿态俯视周边国家,把它们看作甘心臣服的藩属国。维系的纽带就是该国国王派遣使节定期朝贡,并且接受明朝皇帝的册封。明朝建立伊始,朝贡体系就开始运作,朱元璋一方面派遣使节出访各国,一方面接受各国使节的朝贡。在《明太祖实录》中留下了许多记录:
命使出疆,周于四维,历诸邦国,足履其境者三十六,声闻于耳者三十一,风殊俗异,大国十有八,小国百四十九。
海外诸番与中国往来,使臣不绝,商贾便之。近者安南、占城、真腊、暹罗、爪哇、大琉球、三佛齐、渤尼、彭亨、百花、苏门答腊、西洋、邦哈剌等,凡三十国。
日本学者檀上宽的《明初的海禁和朝贡》指出:从本质上来说,朝贡制度是把中国国内的君臣关系扩大到周边诸国,把国内的政治统治照搬到周边诸国。伴随着朝贡的交易方面的经济利润是次要的,中国方面的“出超”是常态。明朝要求周边国家呈献的贡物是简素化的,它所强调的是朝贡的政治礼仪;与贡物相比,明朝皇帝的“回赐”数量是巨大的,往往是贡物的数倍,并且对朝贡国的附带品实施免税的恩惠。对于明朝方面而言,通过朝贡关系,确立东亚“礼的秩序”,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万历《大明会典》用了整整五卷的篇幅来谈朝贡,分别是东南夷(上)、东南夷(下)、北狄、东北夷、西戎(上)、西戎(下)等。很显然,对周边邻国与民族的这种称谓,反映了中国皇帝的世界观:自己是“中央之国”的至高无上的统治者,君临天下,周边的蛮夷戎狄,必须对中央之国表示臣服,而表示臣服的方式就是定期的朝贡。所以朱元璋的“祖训”开列了“不征诸夷”:朝鲜、日本、大小琉球、安南、真腊、暹罗、占城、苏门答腊、西洋、爪哇、彭亨、百花、三佛齐、浡尼等十五国。
关于朝鲜国:“洪武二年,国王王颛遣使奉表、贺即位、请封、贡方物。诏封为高丽国王,赐龟钮金印、诰命……朝廷有大事,则遣使颁诏于其国。国王请封,亦遣使行礼。其岁时朝贡,视诸国最为恭慎……贡道由鸭绿江历辽阳、广宁,入山海关达京师。”
关于琉球国:“大琉球国朝贡不时,王子及陪臣之子皆入太学读书,礼待甚厚。小琉球国不通往来,不曾朝贡。按:琉球国有三王,洪武初,中山王察度、山南王承察度、山北王帕尼芝,皆奉表笺贡马及方物。十六年,各赐镀金银印。二十五年,中山王遣子侄入国学,以其国往来朝贡,赐闽人三十六姓善操舟者。永乐以来,国王嗣立,皆请命册封……谕令二年一贡,每船百人,多不过百五十人。贡道由福建闽县。”
关于占城国:“自占城国以下(苏门答腊、西洋、爪哇、彭亨、百花、三佛齐、浡尼)诸国,来朝时内带行商,多行谲诈,故沮之。自洪武八年至洪武十二年,方乃得止。按:占城国滨海,即古越裳林邑。洪武二年其国王阿答阿者遣使朝贡,诏封为占城国王,赐镀金银印……永乐后,其国与诸国皆来朝贡,始定三年一贡,贡道由广东。”
关于浡尼国:“洪武四年,其国王马哈谟沙遣使,以金表银笺贡方物。永乐三年,遣使往封麻那惹加那乃为王,给印诰、敕符、勘合。六年,王率其妃及家属、陪臣来朝……是年,王卒于会同馆,辍朝三日,祭赙甚厚。诏谥恭顺,赐葬南京城外石子冈,以西南夷人隶籍中国者守之,树碑立祠。”
关于满剌加国:“永乐三年,其酋长拜里迷苏剌遣使奉金叶表朝贡,诏封为国王,给印诰。使者言:‘王慕义,愿同中国属郡,岁效职贡……’”
朝贡使节向皇帝进献贡品的仪式十分隆重。《大明会典》载:
凡朝贡方物,洪武二十六年定,凡诸番国及四夷土官人等,或三年一朝,或每年朝贡者,所贡之物,会同馆呈报到部。主客部官赴馆点检见数。遇有表笺,移付仪部。其方物分豁进贡上位若干、殿下若干,开写奏本,发落人夫管领。先具手本,关领内府勘合,依数填写,及开报门单,于次日早朝照进内府,或于奉天门,或奉天殿丹陛,或华盖殿及文华殿前陈设。本部正官奏启进纳。或遇庆贺圣节、正旦,贡献之物初到,即以数目具本奏闻,物候至日,通进。
凡进虎豹禽鸟之类,到于会同馆,就令畜养之人喂养,具数奏闻,送所司收领。至期,进内府,丹墀内陈设。
凡进金银、器皿、珍宝、段匹之类,须同贡献之人,验视明白,具写奏本,仍以器具装盛,或黄袱封裹,分拨馆夫,一同贡献之人收管。先期一日,关填勘合,开报门单。次日早照内府,于殿前丹陛等处陈设,一一交付长随内使收受。
至于国王亲自来朝觐皇帝的礼仪,也有规定:“凡蕃国王来朝,先遣礼部官劳于会同馆。明日,各服其国服,如赏赐朝服者则服朝服,于奉天殿朝见。行八拜礼毕,即诣文华殿朝皇太子,行四拜礼。见亲王亦如之,亲王立受,后答二拜。其从官随蕃王班后行礼。凡遇宴会,蕃王班次居侯伯之下。其蕃国使臣及土官朝贡,皆如常朝仪。”
由此可以看到当时朝贡关系的大体状况。郑和下西洋其实是维系和发展朝贡关系的一种主动姿态,正如《大明会典》所说:“永乐中,数有事于西洋,遣中使以舟师三万,赍金帛谕赐之,随使朝贡者十有六。”因此可以说,郑和下西洋是天朝大国放下身段,主动出行,把朝贡关系延伸到了“海外诸番国”的身边,郑和作为使节,代表皇帝接受当地君王的朝贡,并且代表皇帝把大量礼品回赐给那里的君王。不过是改变了朝贡的地点与形式而已,朝贡的本质并没有变。
日本学者滨下武志,积二十年之研究,写成《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贸易圈》,对朝贡贸易体系有独到的见解。他认为,作为朝贡的前提是朝贡国接受中国对当地国王的承认并加以册封,在国王交替之际,以及庆慰谢恩的机会,去中国朝见皇帝,以这种臣服于中央政权的各种活动,作为维系与中国关系的基本方式。用“朝贡—回赐”维系的两国关系,是以中国为中心的呈放射状构成的体制。另一方面,它是以商业行为进行的活动,使得以朝贡贸易为基础的贸易网络得以形成。他特别指出,14至15世纪以来,亚洲区域内的贸易在逐步扩大,存在着一个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贸易圈,以印度为中心的南亚贸易圈,以及在这两个贸易圈之间,由若干贸易中转港为中心的亚洲贸易圈。
二日本的朝贡关系与宁波争贡事件
1.日本的朝贡关系
日本的朝贡关系颇为复杂,《大明会典》对此有一个简要叙述:
祖训:日本国虽朝实诈,暗通奸臣胡惟庸为不轨,故绝之。按:日本古倭奴国,世以王为姓。其国有五畿七道及属国百余,时寇海上。洪武五年,始令浙江、福建造海舟防倭。七年,其国王良怀遣僧朝贡,以无表文却之。其臣亦遣僧贡马及茶、布、刀扇等物,以其私贡却之。又以频年为寇,令中书省移文诘责。自后屡却其贡,并安置所遣僧于川陕番寺。十四年,从其请遣还。十六年,筑登莱至浙并海五十九城。二十年,筑福建并海十六城,各置卫所。永乐初,复来朝贡,赐龟钮金印、诰命,封为日本国王,名其国镇山曰“寿安镇国之山”,御制碑文赐之,给勘合百道。始令十年一贡,贡道由浙江宁波府,每贡正副使等无过二百人。若贡非期,人船逾数,夹带刀枪,并以寇论……贡物:马、盔、铠、剑、腰刀、枪、涂金装彩屏风、洒金厨子、洒金文台、洒金手箱、描金粉匣、描金笔匣、抹金铜提铫、洒金木铫角盥、贴金扇、玛瑙、水晶数珠、硫磺、苏木、牛皮。
这里所说的“暗通奸臣胡惟庸为不轨”云云,是指左丞相胡惟庸派遣亲信陈得中,与日本朝贡使节归廷密谋,由林贤前往日本请求国王发兵,打着朝贡的幌子,配合胡惟庸发动叛乱。其实这是子虚乌有之事,吴晗《胡惟庸党案考》列举大量史实,证明纯系捏造。但是,这在当时是皇帝钦定的结论,因此对于日本的朝贡影响巨大,基本上处于断绝状态。
明成祖即位后,朝贡恢复正常,对于日本的朝贡采取比较宽松的政策,永乐元年(),主管此事的礼部尚书李至刚向他报告,日本朝贡使节到宁波,宜派官员前往稽查,防止运载违禁兵器,私与民间交易。他回复说:“外夷向慕中国,来修朝贡,危蹈海波,跋涉万里,道路既远,资费亦多,其各赉以助路费,亦人情也,岂当一切拘之禁令!”此后,他一再重申不必拘泥于禁令。事实上日本的朝贡也没有遵守有关时间、人数、船只等规定,嘉靖《宁波府志》的记录可见一斑:
(永乐)九年以后,贡者仅一再至,而其寇松门、寇沙园诸处者不绝。
宣宗朝,入贡逾额,复增定格例,船毋过三只,人毋过三百,刀剑毋过三千把。
正统四年五月,夷船四十余只,夜入大嵩港,袭破所城,转寇昌国,亦陷其城。
(正统)七年,夷船九只,使人千余来贡。责其越例,然以远人慕化,亦包容之。
因此,嘉靖二年()的宁波争贡事件,决非偶然,倘若没有双方大打出手,局面闹得不可收拾,舆论哗然,地方当局也许一如既往那样,开一眼闭一眼,“包容”过去。
日本的朝贡贸易,也叫做勘合贸易或贡舶贸易,由浙江市舶司掌管。日本使节进入中国,必须持有明朝礼部颁发的“勘合”,才可以在浙江市舶司所在地宁波上岸,在专门接待朝贡使节的“安远驿”的嘉宾馆歇脚。安远驿的门口匾额上写道:“浙江市舶提举司安远驿”,两旁的关坊,东曰“观国之光”,西曰“怀远以德”。嘉宾馆规模不小,中间有三间厅堂,周围有三十六间井屋,厅堂后面有三间川堂、三间后堂,后堂的左面是厨房,右面是土地神祠。嘉靖《宁波府志》记载:“凡遇倭夷入贡,处正副使臣于中,处夷众于四旁舍。”
日本船队到达后,一面与附近的中国商人进行小额贸易,一面等候朝廷的入京许可。一旦获得许可,使节一行便携带国书、贡物以及夹带的货物,在明朝官吏的护送下前往京师,下榻京师会同馆。在向皇帝提交国书,贡献方物以后,夹带的货物方可在会同馆附近出售,先由政府有关部门购买,然后才可由商人购买,并允许日本商人买进非违禁的货物,随船回国。
据日本学者研究,从建文三年()到嘉靖二十六年(),将近半个世纪内,日本的遣明使节所率领的勘合贸易船队,共计十八批。由于嘉靖二年()发生了宁波争贡事件,使得朝贡贸易发生危机,因而成为“后期倭寇的发端”。
这时日本的朝贡贸易的经营权已经脱离足利义持将军之手,落入了细川氏和大内氏两大家族的掌控之中。遣明船一向有幕府船、大名船、相国寺船、三十三间堂船之分,随着大寺社势力的消退,细川氏、大内氏作为遣明船的主力登场。细川氏是所谓“堺商人”——濑户内海东部沿岸一带的商人;大内氏是所谓“博多商人”——从濑户内海西部到北九州沿岸一带的商人。
据日本学者研究,日本的勘合贸易,包括朝贡贸易、公贸易和私贸易三部分。朝贡贸易是给明朝皇帝进献贡品,并由此得到大量的“回赐”物品;“公贸易”是遣明船搭载的商品与明朝官方的交易;“私贸易”是遣明船在宁波安远驿、京师会同馆与中国商人的交易。日本出手的物资,在朝贡贸易的场合是金、马、扉、屏风、铠甲、硫磺等,得到的“回赐”物品是丝、纱、绢、钞、铜钱等;在公贸易中,日本方面出售的是刀剑,中国方面支付的是铜钱;在私贸易中,日本方面得到的是以生丝、丝织物为主,此外还有丝绵、棉布、药材、砂糖、瓷器、书画、铜器、漆器等。动用巨额资金的勘合贸易所获得利润的具体数字难以统计,仅仅根据楠叶西忍《大乘院寺社杂事记》的资料,就可以知道,遣明船在生丝一项所获得的利润率达到%。
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大内义兴与细川高国发生了争夺勘合贸易主导权的斗争愈演愈烈。正德六年()第十五批遣明船,是由大内义兴主宰的,引起细川高国的不满。嘉靖二年()第十六批遣明船,也由大内义兴派遣。大内义兴于室町后期的年继承“家督”,成为周防、长门、丰前、筑前、安芸、石见等地的“守护”,是日本战国时期西国的大名之雄。以他为后援的正使谦道宗设率领三艘船舶驶向宁波。细川高国为了与之抗衡,凭借已经失效的“弘治勘合”,派出另一艘遣明船。细川高国是“官领”细川政元的养子,年成为“官领”,长期掌握室町幕府的实权。以他为后援的正使鸾冈瑞佐、副使宋素卿率领一艘船舶驶向宁波。先后抵达宁波的大内船、细川船发生了正面冲突,不仅互相大打出手,而且烧毁了市舶司的招待所——嘉宾堂,袭击了武器库,殃及沿途民众。引起宁波争贡事件的表面原因是,同一时期派出了两批遣明船;深层原因则是,足利幕府权力的弱化,遣明船的派遣成为仅凭经济实力的竞争。
此事与流亡日本的宁波人宋素卿有很大的关系。正德四年(),日本方面以宋素卿为正使、源永寿为副使,前来宁波朝贡,向朝廷请求祭祀孔子的仪注,未获许可。此时,宁波人朱澄向官府告发,宋素卿乃是他的从子,本名朱缟,卖给日本商人,越境逃亡,现在竟然作为正使前来朝贡,官府应该作为“叛附夷人”论处。嘉靖《宁波府志》写道:
正德四年,遣使宋素卿来贡,请祀孔子仪制,朝议弗许。素卿者,即鄞人朱缟,其家鬻于夷商汤四五郎,越境亡去。至是,充使入贡,重赂逆瑾,蔽覆其事。盖缟在倭国伪称宗室苗裔,倾险取宠,辅庶夺嫡,争贡要利,而夷夏之衅遂酿于兹。
郑晓《皇明四夷考》把此事系于正德六年(),文字也略有不同:“正德六年,宋素卿、源永寿来贡,求祀孔子仪注,不许。鄞人朱澄告言:素卿本澄从子,叛附夷人。守臣以闻,主客以素卿正使,释之,令谕王效顺,无侵边。”
2.大内氏与细川氏的宁波争贡事件
嘉靖二年()四月,大内义兴派遣使节宗设谦道率领三船随从五六百,来宁波朝贡。几天后,又有细川高国派遣的使节鸾冈瑞佐、宋素卿率船一艘随从百余,前来宁波朝贡。于是乎形成了两大势力集团的争贡事件,由于宋素卿贿赂宁波市舶太监赖恩,得到额外照顾,引起宗设一派不满,大打出手。这就是震惊朝野的宁波争贡事件。由于这一事件的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深远,有必要对它的细节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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