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新阳调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情况时强调科学布局落细落小建设好“主题公园”
孙新阳在滨海公园、世纪公园、万绿园等地调研
9日上午,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孙新阳深入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滨海公园、世纪公园、万绿园等地,就加快我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建设及在公共场所如何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进行调研。孙新阳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其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在加快海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建设上,要科学谋篇布局,严谨细致制定工作计划,并落细落小加以实施,为“双创”增光添彩。
在滨海公园、世纪公园、万绿园等地调研时,孙新阳沿路查看公园现状,听取万绿园规划设计及管理、“三园合一”景观提升工程推进等有关情况汇报。他强调,“三园合一”景观提升工程对于树立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意义深远,相关部门要积极谋划并做好公园的环境整治、道路改造、土地平整等各项前期工作,为启动“三园合一”奠定基础。此外,要根据三个公园的功能定位,做到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相得益彰。
孙新阳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在“双创”尤其是“创文”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力度,让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的言行之中,做到“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市“双创”工作指挥部和市委宣传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按照中宣部的部署要求,站在全局的高度,科学严谨布局安排、制定计划,并在实施中落细落小,统筹加快海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建设和抓好公共场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工作。
孙新阳在桂林洋经济开发区调研
在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孙新阳详细了解桂林洋风情小镇立面改造、绿化提升、街心公园等建设情况。他强调,桂林洋大道的绿化带及街心公园建设要突出绿色生态,本着人性化的原则,充分考虑视觉感受、休闲体验等因素,把更多的活动空间留给市民游客。此外,要更多地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内容,营造“双创”浓郁的宣传氛围。
孙新阳还深入了解桂林洋国家农业公园项目建设进展。据了解,桂林洋国家农业公园项目起步区占地亩,计划今年年底动工,力争明年年内实现开园。孙新阳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桂林洋国家农业公园项目建设,海口将按照省里提出的建设方向、工作节奏、时间节点等要求,全力以赴支持和推进项目建设。市、区要为项目建设做好服务保障,桂林洋经济开发区也要做好规划控制、土地收储等相关工作。此外,参与项目建设的企业要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扛起应有的责任担当,继续加快项目建设,尤其是在项目的体验区建设上,要树立品牌意识,突出体验特色,统筹考虑好投入产出比、可持续发展等因素。
市领导巴特尔、林海宁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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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将施行《海口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违反条例最高罚款一万元(资料图)
年10月8日,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7号公布《海口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租赁规范、信息管理、监督检查等公共利益保护和公共管理方面的内容做了相关规定,违反《条例》最高将罚款1万元。
随着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流动人口增多,房屋租赁的需求越来越大,房屋租赁市场日趋活跃。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维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培育和促进我市房屋租赁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条例》第二章规定,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并对出租住宅房屋的最小出租单位和人均最小租住建筑面积提出了要求;规定了出租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规范;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违反规定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规定,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其他情形的房屋不得出租。违反该规定,将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条例》第三章规定,房屋出租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变更、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到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房屋承租人应当协助房屋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为房屋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提供便利。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逐步实行房屋租赁网上备案。不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的,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范管理出租房屋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房屋租赁条例护航海口“双创” 新修订的《海口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自12月1日起施行,原《海口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那么,我市为何要新修订《条例》?新修订的《条例》与原《办法》有何不同?与市民百姓生活有何相关?对全面推进“法治海口”建设和当前我市正在全力开展的“双创”工作,又提供了怎样的法律支撑?《条例》是“法治海口”建设又一实践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流动人口增多,房屋租赁的需求越来越大。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维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培育和促进我市房屋租赁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意义重大。
年,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的《海口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规范全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修改《办法》时,仅就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进行了修改。
但是,随着我国《合同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相继颁布施行,我市原施行的《办法》中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备案等方面的内容与上位法的精神不一致。此外,原《办法》在部门职责、房屋租赁信息系统建设、房屋租赁监督管理等方面未作具体的规定,不利于对我市房屋租赁市场实施有效监管。因此,有必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现行《办法》修订为《海口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因此说,我市新修订的《条例》,有利于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是全面推进‘法治海口’建设的又一具体实践。”10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负责人分析说,修订后的《条例》增加了房屋租赁规范、信息管理、监督检查等公共利益保护、公共管理等方面内容,内容更全面、体例更完整。
《条例》为“双创”提供法律支撑“甚至,新修订的《条例》对我市房屋租赁规范还作出了细化规定。”该负责人分析说,比如,规定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该符合建筑、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利用承租房屋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当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不得影响他人生活等相关规定,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这就对我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对小餐馆、小食店、小按摩店、小发廊、小歌厅、小旅店‘六小门店’不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卫生和环保等方面安全条件的,作出了明确的限制和处罚。”该负责人分析说。
“此外,新《条例》还增加了房屋租赁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采集的内容,规定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市房屋租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新《条例》还完善了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并且规定,对不进行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进行逃税的,或登记手续作假的,都作了明确的处罚规定。”该负责人说,这些相关规定和处罚措施,有利于对我市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规范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大力营造一个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文明待客、诚信经营、照章纳税、公平竞争的良好社会环境。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市新修订的《海口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为当前我市正在全力开展的‘双创’工作提供了及时的、强大法律支撑。”该负责人说。
红榜
海口年内改造35家农贸市场
建成4家标杆市场
从9日召开的海口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座谈会上获悉,我市年内将启动35家市场,完成4家标杆市场的升级改造任务。
市“双创”工作指挥部邀请广东省有害生物防制协会副会长陈绍文考察我市部分农贸市场,并与市区商务、爱卫、设计单位等负责人座谈交流,指导农贸市场改造工作。
专家组考察了龙华区文华市场和美兰区大英市场等部分农贸市场,发现我市农贸市场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落后,布局不合理,大多数不能满足现有的功能需求等问题。大多数市场存在活禽宰杀没有专门设计,熟食摊位“三防”设施基本空白,鱼档、“三鸟”档设计排污不科学,餐饮店与“三鸟”摊位距离太近等问题,容易造成污染和疾病传播。
陈绍文建议,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排污系统的科学设置是关键因素,特别要处理好鱼档、三鸟档的布局和排污系统建设,下水道要实施密封改造。要加强公共卫生设施、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形成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农贸市场。
“我们对涉及到‘双创’范围内的50家农贸市场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组织队伍赴南宁、珠海、杭州等地,考察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工作经验,结合国家有关标准,拟定海口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系列文件,目前已经完成初步设计的总共有12家农贸市场。”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结合“双创”工作要求,将龙华区文华市场、美兰区振兴市场、琼山区城东市场、秀英区秀英市场作为标杆市场,于本月内启动升级改造,计划年底完成改造验收。同时,年底前还将启动35家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明年上半年启动剩余的15家农贸市场的改造工作。至年底前,全面完成50家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并按照科学规划布局,新建五源河市场、海甸岛万福市场等10家新农贸市场。
龙华销毁违法入市“三车”9日上午,龙华区政府对第二批依法查扣“三车”进行分解销毁。本次共销毁违法入市“三车”53辆,其中,机动三轮车34辆,电动三轮车15辆,人力三轮车4辆。
据了解,自8月12日全市开展统一专项行动以来,龙华区目前已经查扣“三车”辆,全部将分步骤依法进行销毁。区“双创”指挥部市政市容组副组长聂卫东表示,违法入市营运“三车”既扰乱营运市场,出了事故乘客难以得到赔偿,同时阻碍交通,影响市容,是城市管理的顽疾。龙华区自8月12日起,每日都组织城管、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组成30至50人的队伍在龙华辖区内巡查,坚决打击营运“三车”入市违法行为。
记者获悉,下一步,龙华区将发动镇街力量,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部位进行突击检查,让“三车”违法入市现象无所遁形,并形成镇街“时刻抓、不放松”的常态化监管模式。
美兰强拆南排村违建9日,美兰区组织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强制拆除灵山镇南排村顶风抢建的15宗违法建筑,拆违总面积平方米。
拆违行动得到了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但仍有少数群众采取泼洒秽物、阻挡拆违机械进入现场等方式进行阻挠,个别违建当事人行为过激。下午两点多,当工作人员正在编号为39的违法建筑处劝离现场群众时,一男子突然跑至2楼楼顶,然后往楼下的沙堆跳下。现场医护人员立即进行处置,并报将医院检查。
近几个月来,部分当地村民在未取得报建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违法建设,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置。灵山城管中队一名队员告诉记者,该中队多次进村入户叫停施工,做有关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要求当事人自行改正,停止违建施工,却遭到部分当事人的拒绝。在屡教不改的情况下,城管中队采取切割钢筋、拆除脚手架、扣押施工工具等控违措施,但违建当事人仍继续偷建抢建。一直到10月初,南排村还有村民继续违法建设。
“采取过激行为阻挠执法行动不可取。”美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棚改项目顺利实施,美兰将继续采取措施防控该片区违建。今天拆除的违法建筑,城管部门已经依法向违建当事人下达初查、停工、责令限期改正等执法文书,完成了相关法律程序,然后依法对其进行强制拆除。
黑榜
“琼A”看你往哪跑
“双创”以来,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加大对“泥头车”污染防治检查及整治力度,每天24小时在路段上进行巡查。然而10月9日凌晨,当执法队员查处一辆运沙“泥头车”后,该车竟然玩起“金蝉脱壳”,撬开锁轮胎的车锁后逃之夭夭。
1凌晨3时查了一辆“泥头车”撬开锁车器逃走的运沙车。本报记者李传华摄
10月9日凌晨两点,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环卫大队副大队长杨林华带领队员,开始沿路巡查。凌晨3时许,杨林华在美俗路发现一辆运沙的“泥头车”,车牌号
为琼A,沙堆得漫过车厢,一边走一边漏撒,属于典型的违规运输。杨林华带领执法人员上前将车截停,并要求司机出具相关运输手续,但司机拒不配合,最后称手续放在公司,回去取来后交给执法人员。
鉴于司机坚称有手续,执法人员本着人性化执法的原则,同意他回去取手续,对车辆实施现场锁轮胎的暂时限制行动措施。此时,有队员报告其它路段发现新情况,杨林华带着队员们暂时离开。
2重回现场发现车锁被撬车辆跑了杨林华前往其它路段巡查一会儿返回现场时发现:那辆被锁住轮胎的车辆竟然不见了,而且,锁轮胎的车锁竟然也被车辆带走了。
据了解,执法队员使用的是专业的车锁,若无相对专业的工具要打开车锁并不容易,杨林华分析,他们可能是用比较坚硬的工具撬开车锁后逃走。杨林华说,这样的事情他们从来没有遇到过。
队员们当即按照车辆可能运行的路线进行追查,但最终没有发现这辆车的踪迹。由于这辆车的行为是明显的抗法行为,队员们向警方报案,警方予以立案。
3车辆长期运沙10月9日,记者前往秀英的派出所采访。值班人员通过公安网络查到这辆车属于一名陈姓的女车主,并按照车辆登记信息上所留的电话拔打过去,对方称这辆车是她朋友的,长期从东山镇往市区运沙。
挂断电话后,这位值班员告诉记者,警方已对车主进行告知。但截至下午5时,该车车主还没有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海口市城管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这辆车违规运输本已是错,被限制行为后竟然撬车锁逃离,支队通过警方查找到车辆后,将给予最严格的处罚。
来源:海口晚报
编辑: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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