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从用人单位(企业)的角度解答竞业限制中的9个重要问题:
竞业限制协议是否需要与所有的劳动者都签订?
哪些劳动者需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什么时候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是最佳时间?
竞业限制协议中究竟如何表述生效方式为好?
何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需要劳动者提供没有违反竞业限制的证明?
如何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界定违反了竞业限制?
如何设置违约责任?
如果劳动者违约,单位一定能打赢竞业限制的官司吗?
引子
“我们的广东分公司的负责人去了竞争对手那里当华南大区的负责人,我们能否依他以前签的《竞业限制协议》去起诉他,告他违约,让他离开竞争对手那里并赔我们钱?”
约一年前,某上市公司的人力资源高管到律所来找我咨询,见面就问了以上的问题。
这就是典型的竞业限制争议,是劳动争议案中正在持续升温并将成为未来热点的争议问题。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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