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新招留人才啦年入超25万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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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政府了解到,近日市政府印发我市促进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互联网产业的支持条件明显放宽,支持力度也更大。海口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海口市促进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助推互联网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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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措施》

年1月1日起在海口注册的互联网企业,创业团队三人以上、固定办公场所达到30平方米以上且经营1年以上的,政府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扶持。

《通知》

《通知》中则进行了修改,提出“支持创办互联网企业,年1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海口综合保税区,下同)注册登记的互联网企业,创业团队三人以上,固定办公场所达到30平方米以上(含)的,政府一次性给予l0万元的扶持”。条件明显放宽,已没有“且经营1年以上的”这一规定。

《若干措施》

规定,海口互联网企业年收入25万元以上的员工,给予办理落户,并给予连续3年的每人每年1万元的住房补贴。

《通知》

规定,经认定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互联网企业,年收入25万元以上的员工,在海口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给予办理落户,并给予每人每年l万元的住房补贴(连续补贴3年)。这其中给予办理落户的须“在海口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

快来看,还有以下福利哦~~~

1

市国有资本出资万元发起设立不少于3个亿的互联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用于孵化培育海口市互联网企业。

2

经认定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互联网企业,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员工,按照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全额给予奖励。

3

对企业员工股权,期权交易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额度的70%给予奖励。

4

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中国软件百强企业、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全球软件百强企业迁入我市,前三年按照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额度的70%给予奖励。

5

经认定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互联网服务企业自主开发、生产的产品,前三年按照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市级留成部分额度的%给予奖励。

6

市政府和市属国有单位购买服务、行政办公用品及政府投资项目所需产品,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选择本市企业生产、经认定的互联网产业自主创新产品。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来源:海口晚报

记者:光明

编辑:苏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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