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ldquo宠物rdquo湘

前言这里说的“宠物”是指我家的家禽家畜,并不是什么严格意义上的宠物。时隔多年之后,当我看到某人牵着一只波斯猫抑或一条德国牧羊犬遛街的时候,我便莫名地想起了我家的那些生灵,它们在我的心中便是一个个可爱的“宠物”。它们在某一段岁月曾和我一起生活过,陪伴着我渐渐地长大,也带给我无尽的欢乐。之后,它们便又一个个离我而去,或送人,或老去,或被卖,或夭亡,或为菜肴,惟独我苟活于世。它们曾是我过往生活的美好点缀,它们是一道不可复制的亮丽风景线,穿插于我的整个童年时光。1.鸡鸡是农村里一种最普及的家禽,几乎家家户户都饲养,我家也不例外。小时候,母亲会从市场上抑或从别人家里买上若干只小鸡仔,将它们放在院子里进行圈养。这种动物很好饲养,几乎不用操什么心。在还是小鸡仔的时候,早上起来,只需将鸡笼打开,将它们放在院子里,一天之中定时撒一点碎米或剩饭之类的,另外盛一碗水,而无需特别为它们准备饲料。傍晚时分,再将它们关入鸡笼,并将鸡笼吊在横梁上,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防止老鼠或狗之类的动物对其进行猎杀。等小鸡仔长大了,就更省心了,早上它们会自己飞出鸡圈,到了晚上它们会自己回家,然后乖乖地飞回鸡圈。整个白天,它们会自己找食吃,或在土地里刨蚯蚓,或在泥潭里划拉黑土找虫子吃,或在野外四处游荡找谷子吃,甚至飞到高高的梧桐树上去啄那种毛茸茸的尺蠖。我很喜欢小鸡仔,看见它总是让我心生无限的怜爱。它的羽毛是黄色的,颜色极其鲜嫩,是一种令人愉悦的暖色调。它的小喙,它的小眼睛,它的小脑袋,它的小翅膀,还有它的小脚都招人喜欢。它走起路来的时候,一副颤颤微微弱不禁风的样子,其动作笨拙而迟缓,真是憨态可掬。我有时用一只手将它抓起来,把它托在掌心上,或是贴在脸上,任其毛茸茸的羽毛摩挲着你的脸庞,那种感觉真是舒服极了。后来,它们长大了,它们中的母鸡便每天生蛋,终有一日趴在窝里开始孵化自己所生的蛋,时隔不久,在它做妈妈的同时,我也可以和它的孩子们开始亲密接触了。家里的鸡多了,也是一件挺麻烦的事情,且不说鸡随地大小便,将鸡屎屙得满天飞。院子里,屋子里,星星点点,有时甚至将鸡屎屙到了床上,令人无可奈何。不过,母亲似乎并不气恼,她总是耐心地将鸡屎收集起来,然后再倒在厕所里沤肥。此外,鸡在院子里追逐打闹、无理抢食和寻欢作乐的场面也有点令人生厌,大的欺负小的,两只公鸡为一只母鸡大动干戈,大有拼个你死我活的意味,将整个院子弄得乌烟瘴气,火药味十足。后来,干脆将大门关了,不准它们进入里屋,然后又索性将它们中的部分公鸡骟成了“太监”。那时,一些走南闯北的阉鸡匠会在村里招摇过市,有时,母亲会叫他来我家做事。我那时不懂他们想干什么,只知道他会从腰间拿出一些诸如小刀、小剪、钳子和镊子之类的东西帮某些鸡做一个小手术。我原以为是那些鸡病了,后来才知道,他们是将公鸡里的睾丸给割除了,使它的身体机能发生了改变,由此,它便长得更快一些,肉质也更脆嫩一些,这种鸡被称为骟鸡。那时,母亲常在我耳旁提及公鸡、鸡婆、鸡浪和骟鸡之类的话,我现在算是有点眉目了。公鸡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一般用来祭奠神灵。鸡婆是正儿八经的产妇,它是造蛋专家,也是女人在做月子时最好的补品。要证明其体内有没有蛋,只需将手指伸入它的肛门,一摸便知。我以前经常看见母亲这样做,觉得很恶心,现在想来,母亲这样做是有用意的。鸡浪是一个风情万种的骚婆娘,它专门用来勾引公鸡,待其风韵大减后,便沦为鸡婆。只有骟鸡的命最惨,雄不雄雌不雌的,只能老实地觅食,拼命地长肉,最后被烹成美味供人类享用。2.鸭我家也曾养过鸭子,因为养鸭子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故我家养鸭子的次数不是很多。刚从市场上买回来的小鸭子很招人喜欢,和小鸡仔一样,一身黄色的软乎乎的绒毛,还有小嘴巴、小脑袋、小翅膀和小脚都很耐看,走起路来一歪一歪,左右摇摆不定,犹似一个瘸子。不过,它的形态和鸡大为不同,嘴巴是扁平的,脚趾间有蹼,天生喜欢往水里钻。养鸭子需要从家里腾出一个劳动力,大人和小孩都可,不过一般都是老人。小时候,我虽然不大喜欢放鸭,因为放养一群鸭子是一件相当棘手的事情,但在农忙“双抢”时节,有时为了逃避繁重的体力劳动,我宁愿选择放鸭。一天一般要放两次鸭,早上一次,下午一次。打开栅栏,鸭子便一个个地走出来,我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驱赶着它们往既定的方向前进。它们慢悠悠地走在乡村那条坎坷不平的马路上,或昂首挺胸,或阔步前进,或张翅欲飞,或骚首弄姿,摆弄着各种姿势。当来到一个小池塘或是一个已经收割完的水田里,它们便挥动着翅膀扑楞楞地飞下去,一副争先恐后的臭嘴脸,谁也不甘人后。它们在尽情嬉戏抑或争相找食的时候,我也不能闲着,我得监视它们擅自突围,免得闯入人家尚未收割稻谷的水田。等它们吃饱了,颈下的食囊鼓涨起来,再挥动竹竿伴着阵阵吆喝将它们赶上岸。虽然一群鸭子有几十只,似乎不好管,但因为它们具有集群性,喜欢扎堆,所以只要赶上几只鸭子,尤其是那几只领头的,其它的鸭子便会陆陆续续地跟上来。在回来的路上,它们自是放慢了步伐,一副慵懒倦怠的样子。对此,我也急不来,只好尾随着它们,只好玩弄着手中的竹竿。夏日傍晚的时候,天空中飞舞着不计其数的蚊子,这是一种刚由孑孓蜕变而成的蚊子。它们铺天盖地,声势浩大,它们肆无忌惮,“嗡嗡嗡”地漫天飞舞,无孔不入,有时甚至飞进你的眼睛,让人生疼,很是讨厌。每当这时,我总是用竹竿催促着鸭子快点往前跑,也不管它们到底累不累。我家还养过一种旱鸭,家乡叫它为羊鸭。我个人认为,羊鸭是一种介于鸭和鹅之间的鸟,它是由鸭和鹅所杂交出来的一个变种。当然,这个问题我没有去深究,也不知我的猜想是否科学?羊鸭明显区别于水鸭,不仅其羽毛的颜色很单一,一般为白色,而且个头也比水鸭大,它不喜水,也不聚群,其飞行能力也相对弱些。更重要的是,羊鸭容易饲养,只需将它随意放逐,可以说是不闻不问,任其自生自灭,但它一样能茁壮成长。不过,羊鸭的肉味道不够鲜美,大家似乎都不愿意吃羊鸭的肉。小时候,我最喜欢找羊鸭玩。我在后面追逐它,它在前面拼命地跑。待前面无路可逃的时候,它会掉转头来扬起它那长长的脖子摆出一副欲和你决斗的样子,或是展翅一飞,随即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飞到人家的窗户上或是树上,甚至可以飞到足有两层楼高的屋檐上,其爆发力不得不让我叹为观止。我喜欢它的飞翔,在令它四面楚歌的时候,它总有惊人的表现。3.鹅在读小学一年级时,记得所学的第一首诗便是由唐朝诗人骆宾王所写的《咏鹅》。他这样写道: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这首诗可谓是家喻户晓,实在是太熟悉不过了。后来,母亲也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竟破天荒地养了一次鹅。在我的记忆中,这是我家唯一的一次。于是,我不仅体会了书本上的鹅之神韵,也感受了生活中的鹅之风采。在鸡、鸭和鹅这三种家禽中,毋庸置疑,鹅的形体最大也最漂亮,一身洁白的羽毛,将它装扮得华丽无比,再配上一双滴溜溜晶莹剔透的眼睛、一个橙黄色的额头和一张扁平的大嘴巴,自是光彩照人。它的脖子很长也很灵活,很曲能伸,运用自如。它的双脚也很长,踱起步来左右摇摆,犹似一个醉醺醺的酒鬼,煞是好看。和鸭一样,它的脚趾间也有蹼,于是在水中游弋的时候,便像两个有力的船浆一样,将水划得“哗哗”作响,甚至还能激起阵阵涟漪。我家当时仅养了两只鹅,我不关心母亲给它们喂些什么,我喜欢欣赏它们。每天放学后,我便拿起一根长长的竹竿去村外的池塘找它们。我先是坐在一旁观望着它们,它们时而搧动着两双大翅膀,做出一副展翅欲飞的样子,时而扒拉着双脚,在水中悠悠地游泳,时而一个猛子将脖子扎入水中,只露出两只红色的大脚。待天色渐晚了,我便将它们赶上岸。它们在前面踱着方步,我则在后面欣赏它们的曼妙舞姿。现在人们常将孕妇的走姿说成是鹅步,看来不无道理,因为两者的肚子都很大,其凸出来的部分实在很扎眼。4.狗在记忆中,我家只养过一次狗。那是一条灰色的母狗,是从邻居家买来的。开始时,它总是往娘家跑,也就是去找它的妈妈。后来,干脆用一条绳子拴在它的脖子上,每天定时给它喂食,将一些剩饭剩菜倒给它吃,偶尔抛一些肉骨头让它啃。如此这般,时间长了,它便适应了这个新家庭,与它的娘家彻底断绝了关系。狗可真是一种忠心耿耿的动物,是替我们看家护院最忠诚的卫士。若是主人来了,它会主动迎上来,两耳耸起来,嘴巴肆意张开,伸出一条湿漉漉的长舌头,尾巴向上翘起,一副趾高气扬兴高采烈的样子。兴奋时,它还会跳到你的怀里,将两条前腿架在你的膝上,两条后腿撑地,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你,喘着粗气。当你用手摩挲一下它的头颅,它便满足地跑开了,或是在你的身旁打转。若是陌生人来了,双耳紧竖,眼睛放光,四条腿处于战备状态,嘴巴呲开,且不停地狂吠,其“汪汪汪”不绝于耳的吠声足以让那些心怀不轨的人胆战心惊。若是熟人亦即似曾相识的人来了,它会做出一副既不表示欢迎也不表示警戒的神情,可能会懒洋洋地蜷在地上,但它的脑袋却会随着你的身影有所转移,一副虎视眈眈的样子。上学时,狗总会跟着我走一段路。也许是它想出去透透气,也许是觉得我一个人太寂寞,所以它总要陪伴我走上一段路,有时甚至跟到学校去。待我执意赶它时,它才会恋恋不舍地沿原路返回。放学后,当它一眼看见我时,便会朝我扑过来,在我的周围奔奔跳跳,显得十分的开心。在我玩耍的时候,它也会跟着我,我玩我的,它玩它的,我走到哪里,它便跟到哪里,俨然是我的一个保镖,给我的生活平添了许多乐趣。当然,我也得对它好点,有什么好吃的,首先得考虑它,在当时难得吃一次肉的情况下,我总是将啃剩的骨头抛给它吃。其实,狗还是我家的清洁工呢!不过,我对它的这一习惯不以为然,甚至有点反感。弟弟比我小八岁,在他还是小孩子的时候,自然是在家随地屙屎。每当这时,狗便会主动走上去将那一坨屎吃干净,并用舌头将地上的秽物舔干净,省去了我们不少麻烦。有时,弟弟蹲在地上,它便在弟弟的周围转圈或是一动不动地守候着,算是提前进入了工作状态。有时,村里的妇女会带着小孩子来我家串门,当小孩大便时,只需一声吆喝,狗便会及时到位。我真不明白,狗怎么会有这种习性,那么肮脏恶心的东西它也敢吃,真是想不通,难怪人们将那些顽固不化的人说成是“狗改不了吃屎”,看来是有缘由的。自此,每当狗趴在我的腿上向我大献殷勤时,我都不愿意抚摸它的嘴巴。后来,我家的母狗生了几只小狗崽,自己做了妈妈。于是,我和它的重心都转移到了狗宝宝身上。有一天,待我放学归来,我发现我家的狗不翼而飞了,于是我便问母亲它们去哪了。母亲说,我将狗崽全都卖了。至于那条母狗,因为今天咬伤了村里的一位小孩,为此还陪了不少钱,为了今后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忍痛割爱,便将它卖给屠夫了。闻听此言,想到那条朝夕相处的狗就这样永别了,心里空荡荡的,感到无比的失落。5.猪在以往的岁月,我家是年年养猪的。之所以这样,其一,猪是一种经济动物,待其长膘出栏后,可以卖给屠夫,是一种比较重要的经济来源。当然,猪婆所产下的小猪崽一样可以卖钱,不是按个数卖,而是论斤卖,而且单价比猪肉还贵。其二,当时的物质生活相当匮乏,一年之中难得吃上几回肉,于是家家户户都养猪。过春节时,将猪宰杀之后,一部分猪肉拿来自用,剩下的则拿到市场上去卖,可谓是一举两得。我家长年喂养着一头老母猪,别看它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它可是我家的大功臣,为我家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它每年要生育两次,也就是做两次妈妈,而且是多胞胎,拥有一大群孩子。母亲从远方请来专门饲养种猪也就是公猪的人,将种猪赶来与它进行交媾。交配一段时间后,它便顺利分娩了。它一次至少要生几个猪崽,多的时候将近二十个。这个时候,母亲总会守着它,及时地将那些胞衣也就是胚胎捡出来。听母亲说,不能让它吃了那些胞衣,否则它将不产奶,而且还将丧失母性,随意压死小猪崽。老母猪每次做妈妈的时候,也是我最开心的时候,因为在这时,我们就可以打一次牙祭。母亲会耐心地将那些胞衣洗干净,再找一些诸如五香、八角和干辣椒的佐料,将这些腥味十足的胞衣做成一道美味可口的佳肴。待猪崽长到一定阶段时,母亲会去别处请人劁猪,也就是将那些小公猪的睾丸阉除,使它们变成“太监”,长大之后不至于变成种猪。当然,所割除下来的睾丸一样可以烹成佳肴,家乡叫吃腰子。当时我懵懂无知,一直认为腰子就是猪的肾,直到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家乡所说的腰子其实就是睾丸,是雄猪的生殖器官的一部分。待猪崽长到二十斤左右时,就该考虑出栏了。因为猪崽太轻了,我家不划算,若是太重了,人家不大乐意买。于是,父亲便会将这些小猪崽装进猪笼,然后再挑到集市上去卖。当然,我家也会留下一两头猪崽,自己喂养它们。待它们长膘至两百多斤后,或贩卖或宰杀都可。养猪其实是一件比较辛苦的事情,单单为它们的一日三餐我们就要付出大量的时间。每天要外出拾掇猪菜,或野菜,或嫩叶,或根茎,或红薯,或萝卜,需将它们弄回家,洗干净,或剁,或刨,或削使其成为碎块,放入一个很大的叫做潲鼎的铁镬,再添加一些糠或碎米煮成猪食,我们管它叫潲。猪的食量很大,一餐竟能吃一桶,可想而知,我们的工作有多繁重。尤其是在老母猪哺育猪崽的那段日子,更是累得要命。可以这么说,一天当中,对于家里唯一的那口土灶,绝大部分时间它都用来煮猪食了。记得每年冬天的时候,母亲总是叫我去田里拔白萝卜,我当时就牢骚满腹,经常抱怨家里养这么多猪干嘛。之所以这样,一来是要洗萝卜,双手泡在冰冷的河水里,冻得受不了。二来灶上老是支起一个潲鼎,烤不上火,人呆在冷飕飕的屋里感觉不自然。我虽然很反感一年到头都要煮猪食,但猪带给我的乐趣也是不可替代的。每当我家那头老母猪生下一大堆孩子的时候,也便开启了我的幸福时光。我喜欢去猪圈看望那些可爱的小精灵,它们眨巴着眼睛,摇摆着短尾巴,怯怯地看着我。它们时而上蹿下跳,时而左冲右突,时而追逐奔跑,时而躲在老母猪的肚皮底下贪婪地吮吸乳头,真是可爱极了。每年腊月二十几的时候,也是我开心的时候。因为在这时,父亲会将那头被阉割且膘肥体壮的猪杀掉,将五脏六腑从躯干里全部分离出来,并将放有葱花、蒜瓣、姜片和盐的猪血灌注在大肠内,做成血肠,我们叫它为血弓肠,再用文火煮熟,其味道真是好极了。6.猫小时候,我家也曾养过一只猫。那是一条杂色的小花猫,是村里一位婶婶送给母亲的,说是我家老鼠多,不如在家养一只猫,让它来捉老鼠。印象中,这只猫很懒,我发现它绝大部分时间都蜷缩在某个角落里睡觉,更准确地说,是眯缝着眼睛打盹。它时而躺在院子里晒太阳,时而蹿到窗沿上闭目养神,时而躲在床底下睡大觉,总之,就很少看见它正儿八经地干活。不过,它的弹跳能力和攀爬能力那绝对是顶呱呱,在家里几乎没有它去不了的地方,它甚至可以沿着垂直的墙壁从一楼爬到二楼,真是不可思议。我家的猫喜欢独来独往,不大愿意和人交往,连它的主人也不例外。有时,我主动地靠近它,想和它亲昵一下,它竟一溜烟地跑开了。因为它动作敏捷,身轻如燕,我根本就追不到它。不过,有时它也很温驯,乖乖地躺在我的脚下,任我摩挲着它那柔软细腻的毛发。和猫在一起,我喜欢拨弄它的毛发、耳朵和尾巴,因它的牙齿很锋利,我是万万不敢戏弄它的小嘴的。至于它的眼睛,一副晶莹清澈的样子,感觉它的眼神很深邃,在它乖巧的时候,惹人无限怜爱,若是发怒的时候,则目露凶光,令人生畏。有一天晚上,我起床小便时,就看见一个闪着幽幽绿光的家伙蹲在一个角落里,这一幕把我着实吓了一跳。我当然知道那是我家的猫,但我还是有点怵它。也许那时的它正在窥伺着老鼠,我怕它把我当成目标,突然扑过来抓一下,那就惨了,要知道,猫的爪子实在是太锋利了。那只猫在我家没住多久,就被母亲送人了。我问母亲何故?母亲说,猫这种动物太娇贵了,我没有精力也没有条件服侍它,它每天都要吃猪肉、猪肝、鸡肉、鸡肝或鱼肉等食物,却很少吃饭。再说了,它虽然捉了几只老鼠,但收效甚微,家里仍有鼠患。既然它是富贵命,而我家又不宽裕,不如将它送人,为它寻找一个更好的归宿。母亲既如此做,自有她的道理,我也无可奈何,只是我今后再也看不见它那悠闲自得的迷人神态了。7.牛在那个见不到丁点机械的农耕时代,如果说农民不养牛,那就不成其为农民了。不管是在毛泽东实行人民公社吃大锅饭的年代,还是在邓小平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且“耕者有其田”的年代,牛都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动物。你可以不养家禽家畜,但牛却是万万不能少的,因而,牛便成了农村里一道最亮丽的风景。在家乡的山脚下,竟然集中矗立着一排排的牛圈,俨然这里是一个牛市,当然,这都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所遗留下来的老建筑,我想,这些建筑是不是可以去申请中国物质文化遗产呢?限于牛的成本和劳动力的原因,在农村里一般是两到三户人家共同养育一头牛。我家的那头牛就是由三户人家共同喂养的,由我家、三叔家和另外一个远房堂哥家一起负责。买牛的费用按照每家的人口数进行摊派,人丁多的多出,人丁少的少出。如果牛哪天生崽了或是老了犁不动田了,所卖的钱也是按照这个原则进行分配。至于一天两次的放牛仍遵循这个原则,按照每家的人口数确定每家的喂养天数,并依此循环。放牛一般是老人和孩子们的事情,除非家里实在派不出劳动力了,大人们才会出马。小时候,我是最喜欢放牛了,因为放牛是一件相当轻闲和舒服的工作,当然,我也是家里派谁去放牛的不二人选,没有人和我争。说放牛轻闲不是假话,只需用一根竹竿将牛赶到一个野草比较茂盛的地方,基本上就不用操心了,你尽管和伙伴们戏耍好了,待牛吃得差不多了,再将它赶回牛圈即可。若是你还想偷懒,不妨用一根系有木栓的绳子套住牛的鼻子,再将绳子的另一端绑在一棵树桩上,这样就更省心了。不过,那些老人们喜欢牵着牛走,一边走一边让牛吃草,很有责任心。放牛给我的童年生活带来了无限的乐趣,那真是一段快乐而又惬意的生活。在放牛的同时,我和伙伴们一起游玩,玩老鹰捉小鸡,扳手腕,扳脚筋,上山采石榴,摘茶耳,扯蘑菇,拔竹笋,下田捉青蛙,抓蟾蜍,下水捞鱼虾,捉螃蟹,抓泥鳅等等,不一而足,花样繁多。放牛归来,我们便骑在牛背上,迎着夕阳,悠悠地漫步在乡村小道上,虽没有牧童吹笛的婉转笛声,但却有牛时不时所发出的清幽的“哞哞”声,好一出乡村田园牧歌式的诗意生活。我家的那头牛比较温驯,买回来时还只是一头牛犊子,后来才长成一头成年母牛。它一般都服从我的指挥,很少惹事生非,也就是偷吃人家的庄稼,也不喜欢横冲直撞玩失踪,更不喜欢和它的同伴发生争执,也就是用牛角打架。我除了喜欢骑在它的牛背上以牛代步享受那份难得的惬意外,更喜欢骑着它游泳。村里有一个水库,夏日放牛时,我偶尔会骑着它横渡足有一百多米宽的水库,那是一种难得的快乐体验。想不到水牛的外形如此庞大,身体如此沉重,它竟然还会游泳,实在是想不通。不过,这样做的前提是首先自己会游泳,否则,牛若是在水中来一个大翻身,你将会有性命之虞,这可非同儿戏哦!在我的放牛生涯中曾发生过一件很大的事情,这件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确实有点荒唐,以至于后来成为母亲取笑我的把柄。有一天下午,我带着一本书外出放牛,将牛丢在草坪上,我便不再管它,而是躺在地上专心致志地看书。不知不觉,夕阳西下,夜幕降临,伙伴们都陆续回家了,也许是那本书太吸引人了,我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浑然不知天色已晚。当黑暗几近笼罩大地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该回家了。我瞪开迷迷糊糊的双眼,发现不远处就有一头牛,因为光线的问题,看得不是很真切,感觉像是我家的牛。我很庆幸我家的牛还在,便径直赶它回家。可到了牛圈前,它死活不肯进去。因为牛是一种识路也识家的动物,我意识到出了问题,它往常可不是这样的,便仔细一瞧,才发现它不是我家的牛,我错将别人的牛赶了回来。这件事当然惊动了父母,鉴于天色已晚,出于安全,父亲只好替我去山上将我家的牛找回来,并顺便将这头牛还给人家。那天晚上,母亲训斥了我,说我不负责任,说我不长脑袋,说我是一个书呆子。为此,我很伤心,抽泣了整个晚上。在农村里,有的人家喂养黄牛,但我不太喜欢它。虽然它性格温驯,脾气良好,不钻荆棘丛,不在泥潭里打滚,似乎有点洁癖,但我觉得它太老实,牛角很短,缺少血性,更重要的是,它似乎不会游泳,这可是它最大的致命伤。还好,我家喂养的从来都是水牛,若不然,便少了诸多生活乐趣,岂不成了人生的一种遗憾?8.长毛兔有一年,父亲痴迷于养殖业,竟养了几十只长毛兔,分别将它们圈养在单独的笼子里,后来母兔生了崽致使笼子不够用,才将两到三只长毛兔装在一个笼子里。那些长毛兔很可爱,长长的耳朵,红红的眼睛,“丫”字形的嘴唇,雪白的毛发,静静地吃着青草,活脱脱就是一个个小精灵,惹得我真想把它们抱在怀里把玩一番。每当放学后,我总是很乐意为它们割刈青草,然后将青草放在它们的面前,一边用手抚摸着它们那浓密的柔软的毛发,一边看着它们啃草或喝水,幸福的表情在脸庞上荡漾。父亲养殖长毛兔有两个目的,一个目的是将它们的毛发当成商品拿来卖,长毛兔的毛发长得快,剪了又长,长了又剪,好像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另一个目的则是出售兔肉。虽然在那一年我家养了那么多兔子,但在我的记忆中,似乎没有吃过一次兔肉,父亲为了多赚一点钱,竟将它们全都卖了,而舍不得将它们搬上我家的餐桌。不同的立场和取向便决定了不同的思维方式。对于长毛兔而言,父亲只是纯粹把它们当成一种用来赚钱的商品,而对于年少的我,当然是将它们当成一种供以娱乐的宠物,但意想不到的是,到了第二年,因商家不再收购兔毛,父亲便终止了这项养殖事业,于是关于长毛兔的美好回忆便永远地定格于我的脑海中。尾声如今,我们都已长大成人,相继离开了那个小山村。父亲在天堂漫步,母亲在小妹家颐养天年,我家的那些“宠物”也便完成了它们的历史使命,纷纷退出了我家的舞台。在很大程度上,它们只是被视为某种工具暂住我家,尽管它们命运如草芥,卑贱若蝼蚁,尽管它们都是一些不会说话的动物,但我一直认为,它们也是有情感的,只是我们理解不了罢了。平心而论,它们可谓是我家的功臣,不仅为我家的经济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也为我家的精神文明建设添光加彩。时下有许多人饲养一些小猫小狗等宠物,一来可打发那百无聊赖的漫长时光,二来给枯燥的生活平添一丝情趣,拥有一个自己的精神乐园。我不管他们是真喜欢还是假喜欢,反正我是不喜欢这些宠物的。套用母亲的话来说,它们是富贵命,我是贫贱身,所以我更喜欢那些封存于记忆中的原生态“宠物”。其实,动物和人都是地球的主人,自从人类诞生以来,它们就一直和人类和谐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不管它们是不是国家级保护动物,我想,为了维持生态链,为了保护环境,为了构造一个美丽的大自然,我们都应该珍爱动物,善待生灵。我是一介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也是一个虔诚的准佛教信徒,于此,大而言之,地球上的所有生灵皆是我眼中的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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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徐工文化工作室

姓名:徐颂翔

身份:独立作家

自由撰稿

跨界中年

文化使者

邮箱:songka.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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