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招聘信息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

点海口招聘汇   一、招聘岗位名额情况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职位、职数见招聘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招考职位资格条件外,考生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在应聘岗位上安心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未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的;

  7.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年11月29日8:30—12月5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期间,自行登录网上考录服务平台(网址: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环节。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报考人员在进行注册时务必记住本人用户名、账号、密码,以便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

  (1)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参考《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和所学专业等情况进行报名。

  (2)上传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将以下材料上传至“添加证明材料”一栏: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②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

  ③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   ④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工作经历等其他材料。

  ⑤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进行报考,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2)。

  工作经历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年12月31日。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部发〔〕59号)界定。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报名应聘职位设置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

  招考专业目录请参照《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由于各类院校专业名称设置繁杂,且每年均有新设专业、自主设置专业出现,《参考目录》尚无法涵盖所有专业,报名阶段,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参考目录》专业相近,可在报名系统中如实输入具体专业名称,并主动联系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具体职位需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招聘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来骗取考试资格的,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正式聘用后)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或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且责任自负。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作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人员年11月29日8:30—12月5日17:30期间登陆网上考录服务平台可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除招聘职位被取消的情况外,12月5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只能按要求补充相关佐证材料。

  招聘职位的名额与报名确认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视情况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后方可组织考试。招聘职位被取消的,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登录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并进入网上考录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招聘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考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笔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考生的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进行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名额,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确定。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准考证以及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将于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参加面试的人员请登录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并进入网上考录服务平台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3.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所需的思想品行、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及时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考生的各项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体检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支付),体检时间提前2天告知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的通用标准和特殊标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特殊标准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拟聘用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研究拟聘用人员。并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有关材料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各招聘的直属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拟聘人员报到手续。公开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应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各项纪律规定,落实回避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按规定及时公布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此次公开招聘,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课程,也未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

  纪检监督?-

  点击下载

  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同意报考证明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11月21日

医院招聘人员公告(第一号)

医院属海口市卫健委下属经费预算管理差额事业单位。经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我单位拟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1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公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严格考试,择优选聘医疗人才,健全我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高我院整体医疗水平,促进我院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15名专业技术人员,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的资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市人社局网站、市卫健委网站、医院网站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年9月16日至9月2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逢周六、周日休息)。

  网上报名时间:年9月16日上午8:00-9月24日下午17:30。

  3.报名地点和邮箱:海口市府城镇建国路15号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或qsyyrsk

.   4.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见附表2),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认证材料(有   ⑴现场报名:提交报名要求中所需材料。

  ⑵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自行在网上下载《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不需扫描)与报名要求中所需材料扫描件一起发送至医院人事科邮箱:qsyyrsk

.   5.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特殊行业、紧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定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市卫健委网站、医院网站公布,并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医学三基”理论知识为主。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市卫健委网站、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资格: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岗位招聘职数在10人及以上的,以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职数在9人及以下的,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市卫健委网站、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3)面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5)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6)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市卫健委网站、医院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应聘人员有特殊体检要求的招聘岗位,应当报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市卫健委网站、医院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局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市卫健委网站、医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人社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邮编:571

  联系-

  联系人:罗老师,洪老师

  监督-

  点击下载

  年医院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

  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年9月3日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幼儿园教师43名。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详见:《年拟招聘区属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职数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恪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年7月1日(含)后出生。

  (四)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并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五)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信息公布

  (一)信息公布:年8月10日—8月16日在海南日报、海口晚报、龙华门户网站(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二)报名及初审时间:年8月17日8:00—8月23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信网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编在岗人员应提供原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报名材料不齐者不接受报名。

  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核验,材料缺失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

  考试综合成绩列入考察人选的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县级以上计生部门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不退还。

  (四)资格审查:应聘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龙华门户网站(网址   四、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分数按6:4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笔试×60%+面试×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卷面总分分,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幼儿教育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资格: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入围面试。

  岗位职数≥10,按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岗位职数10的,按1:3从高分到低分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龙华门户网站(   (2)面试内容:面试总分分。面试分为课堂教学考核(根据指定内容模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50%)和基本技能考核(弹、唱、跳、画、讲故事,占面试成绩的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3.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向社会公布,考生请及时登录龙华门户网站   4.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合格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同分者,按笔试成绩最高分者优先入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考察体检人选名单在龙华区门户网站公布后,将组织考察组调阅、审查被考察人选的档案资料,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资格复查;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当天不得以各种理由延迟或缺席,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查结果为准。为方便省外考生,可自愿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在面试完成第二天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由招聘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在龙华区门户网站公示7天。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如有特殊情况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议定。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选择单位的原则,每个报考岗位均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意愿选择任教学校,如综合成绩同分者,以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选择,如笔试成绩同分,则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议定(具体岗位详见《年拟招聘区属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职数表》。若考生所选择的单位岗位已满,又不服从调配到其他单位的,则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择岗当天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会议,否则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调配,不服从安排的,则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择岗结束后,若出现空缺岗位,已确定单位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变动。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一)所有新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二)新聘用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录人员试用期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3年定点服务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申请;任职期间必须服从学校和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

  八、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区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区人社局配合,区财政局、区编办等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三)不收取考生报名费,招聘所需工作经费由区财政负担。

  (四)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在龙华区门户网站(   方案咨询-

  网报咨询-\

  投诉、举报-\

  十、本方案由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序号招聘岗位招聘单位人数单位性质备注1幼儿园岗位1海南省农垦总局机关幼儿园14财政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采取分数优先选择的原则,每个报考岗位均由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意愿选择任教幼儿园,如综合成绩同分者,以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选择,如笔试成绩同分,则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议定。海口市龙泉镇中心幼儿园22幼儿园岗位2海口市秀峰幼儿园8海口市城西镇中心幼儿园2海口市遵谭镇中心幼儿园53幼儿园岗位3海口市滨涯幼儿园5海口市龙桥镇中心幼儿园5海口市新坡镇中心幼儿园2▼近日招聘·点击标题查看哦▼海口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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