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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激动了!
桂林接下来3年内将迎来巨变!
再过不久,你将会庆幸
生活在桂林真好!
现在的桂林正蓬勃发展
为了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
(广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年)等
6个文件的通知
桂林成为了当中的发展重地
接下来
桂林将开启全面开挂模式!
新一轮升级大改造开始,好消息多到爆炸
包括交通,教育,重大项目,休闲设施.......
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事!
简直是要称霸的节奏啊!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发展的若干意见》(桂发〔〕13号)精神,为全面深入实施《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对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以下简称经济带)战略实施的支撑引领作用,引导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我区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促进沿江地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高交通、能源、水利、信息供给质量,构建网络化、标准化、智能化、现代化的基础设施保障体系,为促进经济带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设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攻坚,推进以高速铁路网、高速公路网、西江黄金水道、空中国际大通道、能源保障网、信息互联互通网“四网两道”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到年,基本形成衔接协调、便捷高效、适度超前、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基本建成覆盖广、品质高、安全便捷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形成贯穿经济带、联通大湾区“一江六铁七机场八高速”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我区沿江11个市全部通达高速铁路,主要城市与大湾区实现5小时内快速通达。
——能源供应能力进一步增强,清洁能源利用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技术创新取得新突破,普遍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能源合作更加广泛,初步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实现县域千伏变电站点全覆盖,新增千伏、千伏变电站的容量分别为、万千伏安,新增千伏、千伏输电线路长度分别为40千米、千米;农村地区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以上,综合电压合格率提升至97.9%以上,乡村户均配变容量超过2千伏安;新增天然气管道长度约千米。
——水治理和水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
——高速光纤骨干网络基本建成,重点区域物联网深度覆盖。核心城市云计算、大数据基础支撑体系基本建成,满足商贸物流业务需求。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1.构建高速铁路客运网。加快高速铁路网建设,扩大高速铁路覆盖范围。力争建成贵阳至南宁、南宁至崇左等高速铁路;开工建设南宁经玉林至深圳高速铁路,规划建设南宁经桂林至衡阳、桂林经玉林至湛江、南宁经合浦至湛江、河池经柳州至贺州等高速铁路,我区沿江11个市全部通达高速铁路,高速铁路里程达0公里;筹建柳州、梧州、贺州、百色等动车场(所)。实施南宁至广州、桂林至广州高速铁路达速,开行南宁东至香港西九龙高铁,加密开往广州、深圳、珠海方向的高铁。(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铁建办〕;配合单位: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落实,配合单位不逐一列示,下同)
2.形成大能力铁路货运网。打通骨干铁路通道,增强铁路货物运输能力。新建黄桶至百色、柳州经梧州至广州、柳州经贺州至韶关、云桂沿边等铁路,实施南昆铁路百色至威舍段、黔桂铁路、岑溪至罗定铁路等既有线扩能改造,加快洛湛铁路(永州至玉林段)电气化改造,形成跨区域、多路径、大能力的省际通道;完善主要港口进港铁路布局,推进铁路“最后一公里”建设,加快形成便捷高效的海铁、水铁、公铁、空铁联运物流网络。(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铁建办〕)
3.构建高效率高速公路网。加快实施新一轮高速公路规划,完善经济带高速公路通道布局。建成乐业至百色、荔浦至玉林、阳朔至鹿寨等国家高速公路和玉林至湛江等省际高速公路,经济带新增高速公路里程约1公里,总里程达到6公里。加快实施南宁至湛江、博白至高州、昭平经苍梧至广宁、南宁经玉林至阳江等高速公路。加强高速公路与港口、铁路枢纽、运输机场、产业园区的衔接,增强枢纽节点辐射带动能力。(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4.提质改造普通国省道网。加快实施G、G、G、S、S等普通国省干线改扩建,消除瓶颈路段制约,提高技术等级和通行能力,经济带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比重达到70%以上;加快连接重要口岸、旅游景区、矿产资源基地等区域的公路建设,实现主要港口、铁路枢纽、重要边境口岸、主要工业(物流)园区通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5.加快建设西江黄金水道。以干线航道为重点,完善和扩大高等级航道网络,优化提升港口功能。建成贵港至梧州界首吨级航道、贵港二线船闸、西津二线船闸,全面提升西江航运干线能力;打通柳黔江碍航设施,建成大藤峡水利枢纽船闸和红花枢纽二线船闸,形成柳州工业品直航大湾区水上运输大通道;争取国家尽快实施龙滩枢纽、百色水利枢纽通航设施,加快推进绣江、贺江、桂江、左江等支线航道整治和过船设施改扩建。完善流域过船设施管理机制,提高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以梧州、柳州、贵港市为重点,加快推进港口资源整合和跨区域联盟,促进港口集约化联动发展。积极提高多式联运水平,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提升数字化建设水平,提高西江航运发展质量。加快推进梧州赤水港、柳州官塘港、贵港苏湾港等多式联运建设,积极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物流节点。(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6.打造空中国际国内大通道。增加经济带运输机场数量,扩大航空运输辐射范围。完成南宁机场改扩建、梧州机场迁建、玉林机场新建等项目,新建贺州机场;强化南宁、桂林机场的区域枢纽功能,发挥柳州、梧州、玉林、百色、河池等支线机场补充作用,形成经济带机场群。优化航线网络,加强南宁、桂林等机场至大湾区主要机场的航线合作,大力争取第五航权。积极发展通用航空,建成南宁伶俐通用机场,开工乐业、资源、来宾等通用机场,初步构建经济带通用机场体系。依托空港资源,创建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加快发展桂林、柳州等临空经济。(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打造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完善综合交通枢纽布局,提升枢纽一体化服务功能。打造南宁、柳州、桂林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梧州、百色等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贵港区域性航运枢纽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
8.加强客运枢纽有效衔接。按照“零距离”换乘要求,打造一批开放式、立体化综合客运枢纽。建成南宁国际空港综合交通枢纽、柳州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等重大项目,推进桂林两江国际机场等重要客运枢纽节点综合换乘设施规划建设;积极引导新建客运枢纽集合多种运输方式,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协同管理。(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
9.完善货运枢纽集疏运功能。按照“无缝衔接”要求,优化货运枢纽布局。推进柳州西鹅二级铁路物流基地、南宁国际铁路港等铁路物流基地,南宁、桂林临空经济区等空港枢纽物流基地,梧州西江综合物流园、贵港粮糖物流中心、来宾仓储综合物流中心等内河港口物流基地,南宁公路枢纽物流基地牛湾物流园、柳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柳东物流中心等公路枢纽物流基地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提高货物换装效率。(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
(二)构建安全清洁的能源保障网。
10.打造现代智能电网。完善经济带主电网,提升安全运行水平。加快建设乌东德电站送电广东广西特高压多端直流工程等“西电东送”通道,加强千伏主网架建设,实现县域千伏变电站全覆盖。优化提升配电网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配电网供电可靠性。持续提升城乡电力普遍服务均等化水平,缩小城乡供电服务差距。进一步提升智能化水平,推广运用适应珠江—西江流域电网特点的新技术,实现多元化的智能电网形式。(牵头单位:自治区能源局)
11.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中石化北海柴油—液化天然气(LNG)外输管道中线通道工程,把我区打造成为南方沿海向内陆和北方地区输送天然气的重要基地;实施“气化广西”战略,加快推进天然气“县县通”工程。(牵头单位:自治区能源局)
(三)构建高标准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和水资源高效利用体系。
12.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建设大藤峡水利枢纽、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驮英水库及灌区、落久水利枢纽、百色水库灌区等重大水利工程。加快推进洋溪枢纽、西江干流治理、长塘水库、龙云灌区、大藤峡灌区等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强化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工程薄弱环节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
(四)构建新一代信息互联互通网。
13.建设高速骨干光纤网络。构建以南宁为中心,覆盖其他市的骨干光纤网络。推进经济带覆盖区域互联网骨干网络升级改造工程,优化互联网骨干网络架构,提高骨干网络的出省及区内带宽和传输质量。推动经济带与大湾区广电骨干网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文化资源共享。争取建设南宁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促进形成出省带宽网间互联“双通道”,全面提升信息大通道的通信能力。(牵头单位: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14.推进物联网建设。通过改造升级现有通信基站,增加基站数量和扩大通信覆盖范围,加快网络由城市、部分县城和热点乡镇,向所有县城、乡镇和热点农村地区延伸,基本实现沿江11个市有重点业务需求的区域物联网络全覆盖。(牵头单位: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15.加快云计算基础支撑体系建设。推进沿江核心城市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科学布局,统筹区域数据中心资源,加快核心城市云计算中心建设,促进区域内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自治区层面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自治区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的牵头作用,由其组织实施本计划,协调推进重大项目(事项)建设。各有关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加强规划、政策等衔接,确保本计划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政策支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事项)纳入国家相关规划,争取国家更大支持;联合广东省推动国家建立健全珠江—西江航运发展高层协调建设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全区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加快重大项目审核审批;将经济带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盘子,在土地、财政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三)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沟通协调,争取国家提高西江内河航运项目补助标准,争取更多的中央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向经济带基础设施项目倾斜。鼓励通过政府债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依法依规、多元化筹集经济带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切实降低社会资本投资准入门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自治区优先安排年度建设用地、占用林地等指标,保障经济带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需求。(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四)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各有关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集中人力、财力,超常规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年、年开工的项目,要立即全面启动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计划年开工项目,要按照工作计划抓紧开展项目论证、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各项目责任单位)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有关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跟踪监控,建立每季度一报告制度。强化跟踪问效,适时开展项目建设专项督查,对重大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中央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表(—年)》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
进一步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
重点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年)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发展的若干意见》(桂发〔〕13号)精神,为全面深入实施《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和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以产业园区为载体,以创新发展、合作共赢为动力,构建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以下简称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产业带,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围绕“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推动经济带与大湾区的产业融合,全面提升经济带重点产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集聚发展的水平,为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经济增长极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农业。到年,沿江11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亿元,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2亿元,区域农业经济发展达到西南中南地区领先水平,建设成为面向大湾区的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
——工业。到年,高耗能工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大幅降低,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明显提高,经济带工业总产值达2万亿元,基本形成优势突出、结构合理、合作共赢的现代工业产业体系。
——服务业。到年,沿江11市服务业增加值达7亿元,服务业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形成与新型工业化相融合、与新型城镇化相协调、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现代服务业成为拉动全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三、重点任务
(一)与大湾区产业精准对接。
1.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加强与大湾区产业发展规划衔接,承接大湾区数字经济、装备制造、汽车、无人机、新能源、大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金融、现代物流等产业,实施全产业链精准对接,联合打造面向东盟的跨国供应链。推动南宁与广州、深圳,柳州与佛山,桂林与深圳等在特色优势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打造大湾区应用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基地。依托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南宁、梧州、崇左等市为载体,积极承接加工贸易和高端制造业。组织建设CEPA(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广西先行先试示范基地。鼓励大湾区企业在广西设立面向东盟的投资公司。推动大湾区城市在经济带发展“飞地经济”,加快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深圳小镇”(百色、河池)、深圳巴马大健康合作特别试验区等产业园区建设,支持经济带企业和机构在深圳、广州、佛山、肇庆等市创建“飞地经济”园区和“科创飞地”。(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落实,配合单位不逐一列示,下同)
(二)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发展。
2.着力提升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食品、有色金属、钢铁、建材、现代林业加工、纺织服装、口岸加工等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和重组布局,以梧州、贵港、南宁、柳州、百色等市为重点,加快把西江港区打造成为我区优势产业的承载区和聚集区。重点建设南宁江南工业园区食品加工、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及农副食品深加工、广西·中国糖业产业园蔗糖精深加工、梧州岭南传统食品加工等食品加工生产基地。建设南宁高端铝产业基地、百色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广西生态铝工业基地防城港项目等。提高承接产业转移规模和水平,加快高档建筑卫生陶瓷和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发展,推进粤桂信都工业区、旺高工业区、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区、藤县陶瓷产业园等园区建设。布局新型绿色建材项目,打造千亿元绿色新型建材产业集群。发展高档家具家装产业,创建国家级木材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推动重点园区建设和沿江林板一体化发展。推动纺织服装产业提质增效,加快推动贵港、玉林、来宾等集聚区规模化发展。打造电子产品、机电产品等一批外向型口岸加工业基地。(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3.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紧跟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科技进步贡献和产业引领作用,培育发展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推动有色金属新材料和稀土新材料产业发展。推进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基地、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建设。打造现代医药产业集群和民族医药产业集群。加快建设柳州现代制造城、玉林先进装备制造城、来宾内陆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新高地,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推动一批企业项目落地。支持柳州、贵港、南宁等市建设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4.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构建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加快建设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和其他物流节点城市,以南宁五象新区、柳州柳东新区、桂林空港经济区和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西园)等为载体,培育形成高效通畅的区内物流网络。重点建设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防城港东湾物流园、凭祥综合保税区、宁铁柳州汽车工业物流园、万生隆跨境商贸物流园等现代物流集聚区。推动物流与交通运输、制造、商贸融合发展,建成现代物流大数据中心,大幅降低物流综合成本。(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5.积极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构建科技服务创新体系,培育发展创客空间。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发展科技服务业,基本建成集代理、咨询、法律、专利运营等于一体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持续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服务平台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创新支撑和服务平台。加快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南宁·中关村创新示范基地等科技服务集聚区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
6.促进金融业合作发展。加快与大湾区金融合作,加快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深入实施“引金入桂”战略,争取更多国内外金融机构入驻经济带。打造南宁五象新区金融集聚区。联合大湾区企业进一步完善服务“一带一路”的国际产能合作金融和信用保险服务平台。打造金融运营服务、财务管理服务、金融信息服务和金融交流培训等基地。推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投资及相关资产证券化,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和融资租赁等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7.积极推进旅游业发展。对接大湾区优质生活圈,以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三大旅游目的地为龙头,建设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大力推广全域旅游,加快发展都市休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文化旅游,积极发展旅游新业态。进一步发挥沿江重点城市旅游辐射功能,布局建设一批文旅项目,打造新型沿江康养小镇。联合开展促销活动,提升南宁、桂林、梧州等文化艺术旅游节水平,打造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世界文化遗产旅游景区,建设边境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中国德天—越南板约跨境旅游合作区。(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8.加快发展大健康产业。把大健康产业打造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和支柱产业,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发展家庭服务业。发展健康保险服务。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着力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千亿元产业发展,建成一批现代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集群。培育、打造广西民族药产品和企业品牌。全面提升广西特色健康食品产业竞争力和影响力,大力推进特色健康食品产业工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加快建设桂林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9.积极发展会展服务业。推动会展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会展业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发展。推动沿江11市举办具有广西特色的专业展会,打造具有全国乃至国际影响力的知名会展品牌。进一步发挥中国—东盟博览会品牌效应,扩大玉林中医药博览会、柳州国际汽车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贺州碳酸钙博览会、中国糖业博览会、梧州宝石节等一批专业博览会影响力。支持区内会展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四)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10.加强糖料蔗基地建设。推进万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的划定建设工作,加快建设万亩“双高”糖料蔗核心基地。(牵头单位:自治区糖业发展办)
11.建设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重点建设常年蔬菜生产基地,百色“南菜北运”基地,贺州、梧州、贵港“西菜东运”基地,供港蔬菜基地和秋冬种蔬菜基地等。推进“果蔬绿色专列”运输模式,向大湾区输送广西优质农产品。(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12.发展壮大特色水果产业。按照品种特色化、生产标准化、建设生态化、营销品牌化要求,重点发展壮大香蕉、柑桔、荔枝、龙眼、芒果、火龙果、葡萄、百香果等特色水果产业,提升产业竞争力。(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13.大力推进生态养殖。推广“微生物+”现代生态养殖模式,发展生猪、肉牛肉羊、家禽养殖等优势产业;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以淡水水产养殖产业为重点,推进生态健康、高产高效养殖和稻田综合种养。(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14.培育优质森林资源。培育发展工业原料林、大径级用材林和珍贵树种等高效多功能森林,推进万亩原料林基地、万亩特色经济林、万亩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林业局)
15.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创建追溯示范基地(企业、合作社)和产品,建立覆盖各层级的农产品质量追溯公共信息平台,探索产地质量证明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管理。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积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16.提升特色农产品品质品牌。发挥地理标志商标作用,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市场化建设,打好绿色牌、特色牌、富硒牌、长寿牌,争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和特色产业小镇。精心培育壮大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农产品品牌,加强品牌营销推介,严格品牌监管保护,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认知度、美誉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桂”字系列生态农产品。加快建设百色、来宾等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自治区层面的统筹协调,推动经济带一体化部署落实、一体化运行推进、一体化督办考核,加快产业项目建设。各有关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加强产业布局、产业项目建设和支持政策的衔接,确保本方案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狠抓项目前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全区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实行重大产业项目审核审批绿色通道。加强重大产业项目策划和关键性重大战略项目谋划,建立高效统一、融通有序的重大产业发展数据中心和项目库,推行项目前期工作目标管理,加快项目更新、递进、申报和落地实施。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完善重大产业发展多元投入体系和机制,发挥政府投资导向作用。强化重大产业项目招商专题性和针对性,提高项目策划的实效性和前瞻性。实行清单管理和底线管控,引导社会资本等参与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四)加强监督管理。强化重大产业项目布局论证和合规合法性审查,加强对落后产能和饱和产能的监管。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实施重大产业项目“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重大产业项目管理体系,明确一项重点产业、一个主体责任部门、一套实施方案、一套保障计划,确保一竿子实施到底。
(五)加大宣传力度。聚焦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和发展,部署宣传报道工作。建立重大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信息公开通报制度。在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发布重大产业发展信息,通报项目推进工作情况,凝聚全社会共识和促进有关问题及时解决,营造重大产业发展良好氛围。
《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重点产业项目表(—年)》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
进一步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
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部署,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发展的若干意见》(桂发〔〕13号)精神,进一步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以下简称经济带)生态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建成珠江—西江生态廊道为目标,深化区域合作,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示范省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查摆亟待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明确对策措施,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优化、不能恶化。
坚持项目分类、有序实施。谋划生态保护与修复、水污染防治等重点项目,按照前期工作进度分期分批实施。
坚持区域合作、形成合力。加强经济带流域生态环境合作,构建完善生态环境共治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主要目标。
到年,经济带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合作持续深化,珠江—西江生态廊道(广西)基本建成,生态环境更加美好。
二、多措并举加强生态系统保护
(四)加强生态空间管控。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管控,完成经济带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修订《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继续争取国家转移支付支持,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及考核。加强经济带流域岸线保护,实施分区管理;严格沿海自然岸线保护和利用审查,保护优质沙滩、红树林、珊瑚礁等敏感区域;整治修复海岸生态功能。(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海洋局等,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五)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
加快实施第三期珠江—西江防护林工程;进一步提升森林品质,优化森林结构;推进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林业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六)推进岩溶地区和湿地生态系统修复。
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实施封山育林育草、造林等工程。建设湿地公园,推动湖泊、河流、沼泽型湿地建设。扎实推进左右江革命老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争取国家支持漓江流域试点。(责任单位:自治区林业局、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等,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七)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整治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活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实施广西“千万种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责任单位:自治区林业局、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统防统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八)深化流域制度和目标管理。
全面落实《广西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8—年)》。加强流域目标管理,强化水质监测预警,确保经济带流域水质优良,其中九洲江广西广东交接断面水质达到补偿协议要求;确保近岸海域水质不下降。(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九)加强重点流域环境治理。
深化西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加强干流及洛清江、柳江、下雷河等支流水污染治理,继续推进水质良好湖泊保护。加强漓江流域干支流截污、畜禽养殖污染等综合治理,实施流域湿地、生态景观等生态系统修复。全面落实《南流江—廉州湾水体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加强流域工业、畜禽养殖等污染整治,逐步改善南流江水质。继续实施《粤桂两省区九洲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巩固并扩展九洲江流域环境治理成效。(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水利厅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整治沿江11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到年底,黑臭水体消除率达到90%以上;到年,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稳定运行,防止反弹。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逐步整治县城黑臭水体。(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十一)实施重点领域水污染整治。
加强工业污染整治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造纸、印染、有色金属、氮肥、制革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达标排放计划,到年,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力争全区个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并纳入监控;加快污水直排口截污、老旧管网改造;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管网建设,力争完成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各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实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争建成不少于1座农村公厕和座户用厕所;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深入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到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二)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建设。
扎实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到年底完成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地表)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单一水源供水的桂林、贺州、来宾、崇左等市的城市应急水源或备用水源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三)陆海联动治理近岸海域水环境污染。
全面落实《广西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十三五”专项规划》,以廉州湾、茅尾海、防城港湾、铁山港湾为重点,推动河口海湾综合整治;加强沿海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提升改造。严控水产养殖污染、港口码头船舶污染,严格管控围填海和岸线开发,实施“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广西海事局等)
四、综合施策确保大气环境质量优良
(十四)推动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
全面实施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管理,明确沿江11市目标,严格监督考核。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区域协作和部门联动,抓好秋冬季和初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气象局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五)调整结构实现能源利用清洁化。
开展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控煤炭消费,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力争75个县(市)通达天然气并实现天然气利用。全面划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逐步扩展到近郊和重点乡镇(街道)。(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六)实施工业企业综合治理。
以钢铁、火电、水泥等行业达标排放限期改造为重点,持续推进工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到年,具备条件的燃煤电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糖厂蔗渣锅炉清洁燃烧技术改造。开展燃煤小锅炉整治及工业窑炉治理专项行动,加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七)深化移动源污染综合防治。
加强车辆的尾气排放、注销、行驶等监管,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不符合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任务。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防治,推进能源清洁化改造和升级。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到年,建成电动汽车充电站约座、充电桩7.6万台。优化全区高速铁路网、城市公共绿色交通网。(责任单位:自治区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八)严控大气环境面源污染。
健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加强道路、露天堆场和矿山等扬尘污染整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以及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秸秆禁烧管控。对城区露天烧烤摊点实行“集中布局、进店经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禁燃限放管控。(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五、严防严控治理土壤环境污染
(十九)防控土壤重金属污染。
控制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严格涉重金属行业准入及企业环境监管,定期更新重点企业名单。在河池市金城江区、南丹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范围内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加强农药化肥施用管理,促进源头减量。(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十)加强农用地和污染地块管理。
完成全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开展分类管控试点,重度污染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动监管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十一)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加快推进河池市国家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实施环江流域、刁江流域等区域重金属污染的整治和土壤修复。支持柳州市创建自治区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试点。推进恭城瑶族自治县、昭平县、大新县及钟山县等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责任单位:有关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等)
六、强化监管防范流域环境风险
(二十二)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加强环境安全形势分析,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加快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完善跨部门、跨流域的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各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强化航运、海运与港口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急厅,广西海事局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十三)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整合优化和改建大气、地表水、土壤、辐射等监测设施,新建一批地下水、近岸海域的生态环境监测站点和新建一批气象风廓线雷达。(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气象局等,各市人民政府)
(二十四)加强危险废物和化学物质风险管控。
补齐危险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短板,推动市县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洋垃圾”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危险化学物质风险防控,加快应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位于城市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急厅、卫生健康委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十五)提高固体废弃物处置能力。
推动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加强河池、梧州、北海、桂林、钦州等市固体废弃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城镇和乡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七、深化合作共治共享生态环境
(二十六)加强跨省区环境污染联防联控。
落实桂滇、桂黔跨省区流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框架协议,完善省际环境共治、生态共建、污染联控、应急联动机制和工作平台,实施粤桂两省区危险废物跨省非法转移联防联控,推进省际合作和多部门联合执法。(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等,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二十七)加快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加快建立省际和区内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继续推进九洲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积极争取国家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开展区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等)
(二十八)促进与粤港澳大湾区对接融入为重点的区域合作。
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对外开放与合作机制建设,办好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加快中国—东盟环保合作示范平台和广西生态环境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深化泛珠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合作,积极参加香港、澳门国际环保展览会,推动广西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对接融入。(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
八、保障措施
(二十九)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明确年度工作重点,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任务,适时开展实施情况评估。
(三十)健全体制机制。
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环境保护督察、排污许可等制度改革,完善生态环境领域体制机制。
(三十一)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对承接产业转移、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重大项目专人跟踪、定期对接,依法依规加快审查工作。
(三十二)严格项目管理。
明确重点项目,加快前期工作,拓展资金渠道,监控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并发挥应有效益。
经济带流域各优先控制断面表、经济带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业园区清单、进一步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生态建设重点项目表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实施。
▲三年行动计划全文(滚动查看)消息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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