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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十三届环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海口赛区交通管制出行提示
年第十三届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第三赛段,今天(周四)途经海口市辖区。为确保赛事活动顺利进行及周边海口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交警部门将部署足够警力,分时分段对沿途赛段进行交通管制与外围分流疏导,对群众出行将产生一定影响。为此发布以下出行提示:
一、比赛路线
永庆大道亚泰温泉酒店门口(海口与澄迈交界处)—滨海大道西沿线(南半幅)—滨海大道(南半幅)—滨海立交(西往东方向)—滨海大道(南半幅)—长堤路(南半幅)—滨江路(西半幅;花卉大世界出口出)—南渡江大桥—新大洲大道(南半幅)—G国道(灵山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大坡镇)—G国道66公里处(与文昌交界)。二、管制时间与路段
1、09:20—13:50市区路段2、10:20—13:50G国道路段(灵山镇至大坡镇)3、中型(含)以上货车在市区路段的管制时间为08:50-13:50,在G国道的管制时间为09:50—13:50。速看!三亚公布全市91个电子警察监控点
附具体路段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使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10月24日,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全市91个电子警察监控设备设置点位。
其中,固定测速抓拍电子警察点28个、逆行抓拍电子警察12个点位、闯红灯抓拍电子警察51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情况公告如下,该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公示期为10日,如有意见或建议可来电或致信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一、固定测速抓拍电子警察(28个)位置序号
点位
卡口命名
1
东线高速与海榆中线路段(东线高速公路入口处交警岗亭斜对面绿化带)
东线高速路口
2
绕城高速亚龙湾火车站互通路段(绕城高速往火车站出口80处绿化带)
亚龙湾火车站互通
3
绕城高速五指山互通路段(入口1公里处,学校对面绿化带)
海榆中线国道
4
亚龙湾国道路段(利旧)
海榆东线国道(亚龙湾)
5
亚龙湾入口路段(亚龙湾入口处路旁)
亚龙湾路口
6
榆亚路红沙路段
红沙卡口
7
火车站育秀路路段(火车站入口拐弯处约米处路旁)
三亚火车站
8
检察院路段(检察院门口往火车站方向约50米绿化带)
凤凰路检察院卡口
9
绕城高速机场互通路段(机场上绕城高速入口处路旁)
机场互通口
10
海榆西线与西线高速路段(利旧)
桶井卡口
11
西线高速与三亚湾路路段(利旧)
三亚湾往西线高速卡口
12
三亚湾路路段(兰海花园门口处路旁)
三亚湾卡口
13
迎宾大道东岸居委会路段(东岸小区对面绿化带)
东岸居委会
14
绕城高速荔枝沟互通路段(荔技沟上绕城高速入口处绿化带)
荔枝沟互通
15
荔枝沟师部农场路段(师部农场路口往新一中方向约米处绿化带)
荔枝沟师部农场
16
东方岗民航宾馆路段(民航宾馆公厕路旁)
民航宾馆卡口
17
水业海景大酒店路段(水业海景酒店停车场出口路旁)
水业酒店卡口
18
凤凰机场边检站
凤凰机场边检站
19
凤凰路段
凤凰路南山火锅城
20
凤凰路三友汽修厂
凤凰路三友汽修厂
21
吉阳大道逸夫中学
吉阳大道逸夫中学
22
三亚湾三亚度假村
三亚湾三亚度假村
23
三亚湾武警疗养院
三亚湾武警疗养院
24
亚龙湾海南人家路段
亚龙湾海南人家
25
亚龙湾六盘村村口
亚龙湾六盘村超速
26
迎宾路龙坡村村口
迎宾路龙坡村
27
迎宾路自来水厂
迎宾路自来水厂
28
榆亚大道警备司令部门口
榆亚大道警备司令部
二、逆行抓拍电子警察点位序号
电警点位
备注
1
新风路与老铁路
2
三亚湾路海月广场
3
商品街三巷卡口
4
临春河路临春河一巷
5
商品街中段中国银行
6
商品街八巷
7
商品街十巷
8
河东路中亚酒店
9
商品街麒麟巷
10
河东路教育巷
11
祥瑞路七小
12
临春河一横路七小
三、闯红灯抓拍电子警察点位序号
电警路口
位置
路口形状
备注
1
吉亚岗
新风路-解放路交叉口
十字型
2
三亚大桥路口
榆亚路-河西路交叉口
T型
3
和平岗
解放路-和平路交叉口
十字型
4
胜利岗
胜利路-光明路交叉口
T型
5
吉祥岗
解放路-吉祥路交叉口
十字型
6
中行岗
迎宾路-解放路交叉口
十字型
7
海月广场
迎宾路-三亚湾路交叉口
T型
8
友谊路口
解放路-友谊路交叉口
T型
9
东方岗
解放路-金鸡岭路交叉口
十字型
10
鹿岭路口
榆亚路-鹿岭路交叉口
T型
11
美丽之冠路口
凤凰路-新风路交叉口
T型
12
丰兴隆岗
河东路-榕根路交叉口
十字型
13
月川岗
迎宾路-河东路交叉口
十字型
14
一中岗
凤凰路-金鸡岭路交叉口
十字型
15
金鸡岭岗
河东路-金鸡岭路交叉口
十字型
16
火车站路口
河东路-凤凰路交叉口
十字型
17
二中岗
解放路-光明路交叉口
T型
18
团结路解放路
解放路-团结路交叉口
十字型
19
公安局路口
凤凰路-迎宾路交叉口
十字型
20
下洋田路口
凤凰路-榆亚大道交叉口
Y型
21
高峰路口
凤凰路-高峰路交叉口
T型
22
海亚路口
新风路与临春河路交叉口
十字型
23
山水国际路口
凤凰路-龙岭路交叉口
T型
24
八小路口
迎宾路(八小路段)
T型
25
东岸加油站
迎宾路(东岸村口)
十字型
26
学院路口
迎宾路-学院路交叉口
T型
27
凤凰水城营销中心
河东路
十字型
29
南边海路口
榆亚路-南边海路交叉口
Y型
30
下洋田广场路口
凤凰路-榆亚路交叉口
Y型
31
机场丁字路口
绕城高速-海虹路交叉口
T型
32
银海路口
金鸡岭路-三亚湾路交叉口
T型
33
迎宾路老铁路
迎宾路-老铁路交叉口
十字型
34
亚龙湾火车站
吉阳大道-亚龙湾路交叉口
十字型
35
亚龙湾路口
亚龙湾路-国道交叉口
十字型
36
创业岗
新风路-河西路交叉口
十字型
37
政府岗
河东路-新风路交叉口
十字型
38
国际购物中心
解放路-建港路交叉口
Y型
39
交协加油站
解放路-凤凰路交叉口
Y型
44
半岛蓝湾
榆亚路(半岛蓝湾小区)
Y型
45
红沙中路
榆亚路-红沙中路交叉口
T型
46
榆红村
榆亚路(榆红村村口)
T型
47
商品街一巷
河东路-商品街大道交叉口
T型
48
潮见桥
榆亚路-临春河路交叉口
T型
49
荔枝沟互通丁字路口
迎宾路-落笔洞路交叉口
T型
50
荔枝沟互通十字路口
荔枝沟路-落笔洞路交叉口
十字型
51
海螺路口
凤凰路-海螺路交叉口
十字型
海南进一步简化中小学生转学手续办理流程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二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中“全国学籍查询”功能已经正式开放。省教育厅10月24日发布通知,决定进一步简化中小学生转学手续办理流程。
根据简化后的转学流程,需办理转学的学生或其监护人可持学生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住址变动或工作变动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拟转入学校填写转学联系表并办理转学手续。拟转入学校应严格审核学生的转学资格,经转入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同意接收入学的,由转入学校校长在转学联系表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并将转学联系表及相关转学材料扫描上传至学籍系统,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各核办单位按照转学办理流程在学籍系统进行核办。
省教育厅明确,对于省内转学及跨省转入我省的学生,拟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查询确认学生的学籍信息,各核办单位不再要求学生提供原就读学校打印的学籍卡;对于省内转学及跨省转入我省的学生,我省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不再提供纸质转学意见,学籍系统审核意见即为各核办单位的最终意见。
省教育厅强调,对于因审核把关不严、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除责令转入学校退回已转入的学生外,还将按照管理权限,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海南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0-17岁都可申请
近日,海南出台《海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根据《办法》,救助对象为0-17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救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海南省户籍或居住证;(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具备诊断资质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三)有康复救助需求及康复服务适应指征。《办法》指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优先救助。
针对救助内容及标准
《办法》也给出了相关要求。在康复训练方面,听力残疾儿童开展功能评估、言语康复能力评估、康复训练等,每年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0-6岁补助标准不少于10元/人/年;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开展功能评估、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训练、社会参与能力训练等,每年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0-6岁补助标准不少于元/人/年,7-17岁补助标准不少于00元/人/年。《办法》指出,受助残疾儿童根据评估结果及实际需要,开展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康复训练。康复训练内容及规范按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有关要求执行。在定点康复机构系统康复训练满2年,经评估确无康复效果和康复潜力的终止该项目救助。
根据《办法》,在矫治手术方面,为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残疾儿童的矫治手术提供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不少于元/人。
在辅助器具适配方面,为有需求的视力、听力(7-17岁)、肢体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依据《海南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年)》(琼残字〔〕8号)及各市县“实施方案”规定执行;为0-6岁经评估符合植入人工耳蜗条件的重度听力残疾儿童,提供1套人工耳蜗产品及手术费用和术后配套服务费用补助,补助标准不少于元/例。为0-6岁经评估适合佩戴助听器的听障儿童配发双耳助听器和辅助材料,补助标准不少于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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